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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入世后中国海运服务业的法律应对

前言第1-7页
论入世后中国海运服务业的法律应对第7-42页
 一、 海运服务概述第7-9页
  (一) 海运服务的概念第7页
  (二) 国际海上运输的分类第7-8页
  (三) 海运辅助服务的内容第8页
  (四) 海运服务的特点第8-9页
 二、 海运服务贸易法律框架第9-20页
  (一) WTO法律规范体系第9-10页
   1 、《马拉喀什协定》第9-10页
   2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10页
   3 、相关法律文件第10页
  (二) GATS的有关规定第10-15页
   1 、国际服务贸易的表现形式第10-12页
   2 、GATS规定的义务及基本规则第12-15页
  (三) 《部长决议》等法律文件第15-16页
  (四) WTO关于海运服务业的法律框架第16-20页
   1 、一般性义务在海运服务业的适用第17-19页
   2 、具体承诺义务在海运部门的运用第19-20页
 三、 GATS海运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第20-22页
  (一) 海运服务业谈判的项目分类第20页
  (二) GATS海运谈判的宗旨与谈判方式第20-21页
  (三) GATS海运谈判进程第21-22页
 四、 中国海运业的开放与谈判历程第22-28页
  (一) 中国海运业的开放历程第22-26页
   1 、港口准入第22-23页
   2 、货运市场准入第23-24页
   3 、商业存在第24页
   4 、海运辅助服务第24-25页
   5 、国民待遇第25-26页
  (二) 中国参与GATS海运谈判的历程第26-27页
   1 、我国海运部门对外要价的主要内容第26-27页
   2 、其他国家向我国提出的要价第27页
  (三) 中国入世对海运服务业的承诺第27-28页
 五、 加入WTO对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影响第28-33页
  (一) 加入WTO对中国海运业的影响第28-31页
   1 、对中国海运业发展有利的方面第29-30页
   2 、对中国海运业具有挑战的方面第30-31页
  (二) 加入WTO后中国海运业面临的开放压力第31-33页
   1 、在内陆地区建立商业存在第31-32页
   2 、国际船舶代理第32页
   3 、综合物流服务第32页
   4 、无船承运人业务第32页
   5 、班轮运输的市场准入管理第32-33页
   6 、设立外商控股和独资的国际海运公司第33页
 六、 加入WTO后我国海运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33-42页
  (一) 对我国海运立法状况的评估第33-34页
  (二) 我国海运立法存在的问题第34-35页
   1 、立法滞后,法令不具前瞻性第34页
   2 、立法体系不完善,技术水平较低第34-35页
   3 、立法缺乏权威性、统一性和透明度第35页
  (三) 、我国海运立法的对策第35-42页
   1 、美国海运业的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35-40页
   2 、我国海运立法应遵循的原则第40-42页
结束语第42-43页
参考文献第43-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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