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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保护之民法实现--《民法总则》第111条的立法解析与司法适用

摘要第4-5页
Abstract第5-6页
引言第9页
一、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民法保护的必要性与特殊性第9-16页
    (一) 个人信息权之界定第9-13页
        1、个人信息权之内涵第9-10页
        2、个人信息权的性质第10-13页
    (二)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民法保护的必要性第13-14页
    (三) 大数据个人信息权民法保护的特殊性第14-16页
二、我国《民法总则》第111条的立法解析第16-22页
    (一) 《民法总则》第111条条文评析第16-19页
        1、《民法总则》第111条是否确立了个人信息权存在争议第16-18页
        2、《民法总则》第111条的释评第18-19页
    (二) 我国《民法总则》第111条的立法论探寻第19-21页
    (三) 我国《民法总则》第111条的解释论厘清第21-22页
三、我国《民法总则》第111条的司法适用第22-37页
    (一) 个人信息权民法保护的适用条件第22-28页
        1、主体要件的适用第22-24页
        2、客体要件的适用第24-26页
        3、侵权免责事由的适用第26-28页
    (二) 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竞合及其竞合问题的司法处理第28-32页
        1、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竞合第28-30页
        2、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民法保护竞合的司法处理第30-32页
    (三) 个人信息权《侵权责任法》保护的质疑与回应第32-35页
        1、个人信息权《侵权责任法》保护的质疑第32-33页
        2、个人信息权《侵权责任法》保护质疑的回应第33-35页
    (四) 网上裁判文书公开与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冲突第35-37页
四、我国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民法保护的完善建议第37-40页
    (一) 完善个人信息权的行使规则第37页
    (二) 明确个人信息权侵权的免责事由第37-38页
    (三) 实现《民法总则》第111条与《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衔接第38-39页
    (四) 完善网上裁判文书公开的事后救济措施第39-40页
结语第40-41页
参考文献第41-46页
作者在读研期间科研成果简介第46-47页
致谢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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