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STRACT | 第4-5页 |
| 引言 | 第11-15页 |
| 一、本文要研究的问题和意义 | 第11-12页 |
| 二、文献综述 | 第12-13页 |
| 三、研究方法 | 第13-14页 |
| 四、创新点 | 第14-15页 |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15-23页 |
| 第一节 人工智能的定义和发展历程 | 第15-18页 |
| 一、人工智能的定义和类型 | 第15-16页 |
| 二、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 | 第16-17页 |
| 三、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现状 | 第17-18页 |
| 第二节 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定义及其引发的版权问题 | 第18-23页 |
| 一、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定义 | 第18-20页 |
| 二、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生成过程及其引发的版权问题 | 第20-23页 |
| 第二章 国外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版权保护研究 | 第23-32页 |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 | 第23-28页 |
| 一、英国 | 第23-25页 |
| 二、澳大利亚 | 第25-26页 |
| 三、美国 | 第26-28页 |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 | 第28-30页 |
| 一、日本 | 第28-30页 |
| 二、韩国 | 第30页 |
| 第三节 国际组织 | 第30-32页 |
|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第30-31页 |
| 二、欧盟 | 第31-32页 |
| 第三章 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必要性 | 第32-36页 |
| 第一节 法理基础:功利主义的物质激励理论 | 第32-34页 |
| 第二节 社会基础: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市场价值 | 第34页 |
| 第三节 利益平衡的要求 | 第34-36页 |
| 第四章 我国人工智能创作物保护的路径选择和立法建议 | 第36-45页 |
| 第一节 人工智能创作物保护的路径选择 | 第36-38页 |
| 一、现行版权法保护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 第36-37页 |
|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 第37页 |
| 三、合同法保护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 第37-38页 |
| 第二节 我国人工智能创作物保护的立法建议 | 第38-45页 |
| 一、在版权法中设立新的法律保护模式 | 第38-39页 |
| 二、明确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版权归属 | 第39-43页 |
| 三、引入合理使用中的转化性使用原则 | 第43-45页 |
| 结语 | 第45-46页 |
| 参考文献 | 第46-50页 |
| 致谢 | 第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