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第3-4页 |
| Abstract | 第4页 |
| 绪论 | 第7-9页 |
|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概述 | 第9-15页 |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9-10页 |
|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概念及起源和发展 | 第10-11页 |
| 1.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概念 | 第10-11页 |
|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第11页 |
| (三)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现实基础与功能 | 第11-15页 |
| 1.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现实基础——量刑问题成为审判程序的中心之一 | 第11-12页 |
|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功能 | 第12-15页 |
| 二、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第15-21页 |
| (一)调查主体 | 第15-16页 |
| 1.英美法系国家的调查主体 | 第15页 |
| 2.大陆法系国家的调查主体 | 第15-16页 |
| 3.两大法系国家调查主体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16页 |
| (二)调查报告的内容和调查程序 | 第16-19页 |
| 1.英美法系国家调查报告的内容和调查程序 | 第16-18页 |
| 2.大陆法系国家调查报告的内容和调查程序 | 第18页 |
| 3.两大法系国家调查报告内容的比较分析 | 第18-19页 |
| (三)社会调查报告的审查程序 | 第19-21页 |
| 1.英美法系国家社会调查报告的审查程序 | 第19页 |
| 2.大陆法系国家社会调查报告的审查程序 | 第19-20页 |
| 3.两大法系国家调查报告审查程序的比较分析 | 第20-21页 |
| 三、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 第21-36页 |
|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主体及其完善 | 第21-27页 |
| 1.公安机关作为调查主体 | 第23-24页 |
| 2.控辩双方作为调查主体 | 第24-25页 |
| 3.法官作为调查主体 | 第25页 |
| 4.法院或检察院委托其他组织进行调查 | 第25-26页 |
| 5.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调查主体的完善 | 第26-27页 |
|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 第27-29页 |
| (三)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的审查程序 | 第29-31页 |
| (四)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 | 第31-36页 |
| 1.社会调查报告在证据范畴内的定位 | 第31-32页 |
| 2.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属性及证据规则的探讨 | 第32-36页 |
| 结论 | 第36-37页 |
| 参考文献 | 第37-39页 |
| 致谢 | 第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