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司法裁断依据
内容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8-21页 |
一、 引言:一种学术史的梳理 | 第8-14页 |
二、 问题也许被简化 | 第14-17页 |
三、 利益平衡:一种回归抑或新的解读 | 第17-21页 |
第二章 判牍选择的混乱与方法论的误解 | 第21-29页 |
一、 判牍选择的反思 | 第21-25页 |
1、 原始的档案和汇编档案、个人判案笔记 | 第21-23页 |
2、 地方档案与刑部档案 | 第23页 |
3、 民事档案和刑事档案 | 第23-25页 |
三、 分析方法的反思 | 第25-29页 |
1、 类型学和现象学的对垒 | 第25-26页 |
2、 类型学研究:超越功能的简单比较 | 第26-27页 |
3、 类型学的反思:被夸大的差异 | 第27-28页 |
4、 现象学的局限:在法学领域的不恰当运用 | 第28-29页 |
第三章 判牍的再次解读 | 第29-44页 |
一、 一个事实问题:判牍中律例援引率之“谜” | 第29-31页 |
二、 民事判牍裁判依据:情法交融,以情为主 | 第31-39页 |
三、 刑事判牍裁判依据:形式依法,情罪允协 | 第39-44页 |
结论 | 第44-47页 |
一、 作为一种整体解释的局限 | 第44-45页 |
二、 明清司法裁断依据的真相 | 第45-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50页 |
致谢 | 第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