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第2-3页 |
| Abstract | 第3页 |
| 引言 | 第5-7页 |
| 一、知识产权的特殊财产性及离婚分割时的类型 | 第7-12页 |
| (一) 知识产权的特殊财产性 | 第7-8页 |
| (二) 离婚时知识产权的分割类型 | 第8-12页 |
| 二、我国夫妻财产制对共有知识产权分割的规制 | 第12-16页 |
| (一) 离婚时夫妻共有知识产权分割的原则 | 第12-14页 |
| (二)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有知识产权的前提条件 | 第14-16页 |
| 三、我国离婚共有知识产权分割制度的缺陷 | 第16-21页 |
| (一) 关于夫妻一方取得知识产权的时间问题 | 第18-19页 |
| (二) 知识产权可期待利益方面存在的立法缺陷 | 第19页 |
| (三) 夫妻共有知识产权分割范围过于狭窄 | 第19-21页 |
| 四、完善离婚共有知识产权分割制度的思考 | 第21-24页 |
| (一) 婚前取得智力成果,婚后获得的经济利益如何处理的问题 | 第21页 |
| (二) 知识产权可期待利益的分割及评估方法 | 第21-22页 |
| (三) 增加获得知识产权赔偿利益的分割 | 第22-24页 |
| 结论 | 第24-25页 |
| 参考文献 | 第25-27页 |
| 致谢 | 第27-2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