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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

中文摘要第5-6页
Abstract第6-7页
序言第10-11页
一、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概述第11-20页
    (一) 补充赔偿责任的界定第11-14页
        1. 补充赔偿责任的性质第11-12页
        2. 补充赔偿责任的特征第12-13页
        3. 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第13-14页
    (二) 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理论依据第14-18页
        1. 学说争议第14-17页
        2. 本文观点第17-18页
    (三) 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现实依据第18-20页
        1. 公司债权人的风险显著增加第19-20页
        2. 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失衡严重凸显第20页
二、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之立法现状与存在问题第20-23页
    (一) 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的立法现状第20-21页
    (二) 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制度之现存问题第21-23页
        1.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解释问题第21-22页
        2. 提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能否主张期限利益问题第22-23页
        3. “公司不能清偿”的标准缺失问题第23页
        4. 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制度的诉讼程序问题第23页
三、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制度之完善第23-32页
    (一)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之区分解释第23-26页
        1. 对第二款中“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进行扩张性解释第24-25页
        2. 明确股东“未届期出资”之具体解释第25-26页
        3. 在解释方法上应进行情境区分与适应性解释第26页
    (二) 理顺股东的期限利益与被主张主体之间的关系第26-27页
        1. 股东的期限利益不能对抗公司债权人第26-27页
        2. 出资期限未到的股东可向公司或其他股东主张期限利益第27页
    (三) 明确“公司不能清偿”的标准第27-28页
    (四) 完善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制度的诉讼程序第28-32页
        1. 确定诉讼当事人第28-29页
        2. 确定法院管辖第29页
        3. 加大股东出资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第29-31页
        4. 法律适用效果第31-32页
结语第32-33页
参考文献第33-35页
致谢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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