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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时期的直诉制度研究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8页
引言第8-10页
第一章 武则天时期直诉方式的“破”与“立”第10-17页
 第一节 武则天时期对唐初直诉方式的扬弃第10-14页
  一、邀车驾的首次合法化第10-12页
  二、挞登闻鼓的少监管第12-13页
  三、上书主体的广泛化第13页
  四、立肺石的延续性第13-14页
 第二节 武则天时期直诉方式的创新——投匦制度第14-17页
  一、投匦制度的历史踪迹第14-15页
  二、投匦制度的结构设计第15-16页
  三、投匦制度的组织管理第16-17页
第二章 武则天时期直诉制度的运行机制第17-23页
 第一节 直诉案件的受理第17-19页
  一、前提:上诉三司冤未理第17-18页
  二、权利:当事人及亲属同等的直诉权第18页
  三、义务:当事人及受理机关对直诉行为负责第18-19页
 第二节 直诉案件的审理第19-21页
  一、最高司法权下的权威审第19-20页
  二、严格级别管辖下的程序审第20页
  三、证据至上下的全面事实审第20页
  四、礼法并行下的法律审第20-21页
 第三节 直诉案件的结案第21-23页
第三章 武则天时期的直诉制度与畸形政治生态第23-38页
 第一节 直诉制度与言谏制度合为一体第23-27页
  一、武则天时期言谏制度的新突破第23-24页
  二、投匦直诉制度与言谏制度的统一性第24-26页
  三、武则天推行言谏制度的原因第26-27页
 第二节 直诉制度与酷吏政治相辅相成第27-32页
  一、武则天时期酷吏政治的规模化第27-29页
  二、投匦直诉制度与酷吏政治的相依性第29-31页
  三、武则天行酷吏政治的原因第31-32页
 第三节 直诉制度与告密之风相伴而生第32-36页
  一、武则天时期告密制度的“流行化”第32-34页
  二、投匦制度对告密风气的依附性第34-35页
  三、武则天时期兴告密之风的原因第35-36页
 第四节 武则天时期直诉制度的社会功效第36-38页
第四章 武则天时期的直诉制度与传统法律文化第38-45页
 第一节 慎刑思想奠定理论高度第38-40页
  一、实用主义的“慎刑观”第38-40页
  二、直诉制度中的慎刑文化第40页
 第二节“重实体轻程序”确定法律原则第40-42页
  一、“合乎情理”下的实体正义第41页
  二、直诉制度中的重实体轻程序体现第41-42页
 第三节 民众“清官”情结决定现实需求第42-45页
  一、根深蒂固的“清官”情结第42-43页
  二、直诉制度中对清官的渴求第43-45页
结语第45-47页
参考文献第47-49页
致谢第49-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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