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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行政权的失范及其控制--以权力配置为视角

中文摘要第1-7页
Abstract第7-16页
导言第16-24页
第一章 警察行政权的失范及其表现形式第24-58页
 第一节 警察行政权概念的厘定第24-38页
  一、 学界有关警察行政权概念的界定及其缺陷第24-26页
  二、 选择警察行政权作为名称的理由第26-32页
  三、 警察行政权的主体是警察组织和人民警察第32-33页
  四、 警察行政权的内容包含服务第33-37页
  五、 警察行政权的概念第37-38页
 第二节 警察行政权失范的涵义第38-41页
  一、 “失范”的涵义第38-39页
  二、 警察行政权失范的概念第39-41页
 第三节 警察行政权失范的表现形式第41-56页
  一、 超越职权第42-45页
  二、 滥用职权第45-50页
  三、 不作为第50-53页
  四、 错误地履行职责第53页
  五、 通过“立法”扩权第53-55页
  六、 违反法定程序第55-56页
 第四节 本章小结第56-58页
第二章 警察行政权失范的原因第58-89页
 第一节 关于警察行政权失范原因的一般观点第58-60页
 第二节 警察行政权失范影响因素的分析模型第60-62页
 第三节 警察行政权失范的主要原因第62-70页
  一、 公民价值理念在短期内得以迅速提高第62-64页
  二、 公民权利弱小第64-66页
  三、 行政复议的监督制约作用乏力第66-69页
  四、 行政诉讼的监督制约作用有限第69-70页
 第四节 警察行政权失范的根本原因第70-87页
  一、 警察行政权远比一般行政权强大第71-82页
  二、 警察行政权比警察刑事权自主第82-83页
  三、 警察行政权比域外警察行政权强大、自主第83-87页
 第五节 本章小结第87-89页
第三章 警察行政权配置的目标及理论基础第89-124页
 第一节 警察角色的建构方法与视角第89-96页
  一、 现有方法与视角第90-93页
  二、 本文所采用的方法与视角第93-96页
 第二节 “监护人”型警察角色第96-103页
  一、 奉行国家主义第96-98页
  二、 警察机构独立且超级中央集权第98-99页
  三、 警察行为不受司法控制第99-100页
  四、 秘密监视手段使用广泛第100-102页
  五、 事项管辖宽泛第102-103页
 第三节 “守夜人”型警察角色第103-108页
  一、 奉行古典自由主义第103-105页
  二、 保持政治中立第105-106页
  三、 警察机构呈现分散、独立及自治特性第106页
  四、 警察行为严格受到司法控制第106-108页
 第四节 “经理人”型警察角色第108-111页
  一、 奉行现代自由主义第108-110页
  二、 集权与自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第110-111页
  三、 警察即时强制权大,处罚权小第111页
 第五节 当代警察角色的发展态势第111-115页
  一、 “监护人”型向“守夜人”型方向改造第112-113页
  二、 “守夜人”型借鉴吸收“监护人”型元素第113-115页
 第六节 重新配置我国警察行政权的理论基础第115-122页
  一、 我国现行警察角色的特征:偏向于“监护人”型第115-117页
  二、 平衡论应作为重新配置我国警察行政权的理论基础第117-122页
 第七节 本章小结第122-124页
第四章 警察行政事项管辖的重新配置第124-162页
 第一节 确立警察行政事项管辖的标准第124-131页
  一、 警察机关与其它行政机关事项管辖分工标准的观点第124-126页
  二、 对上述观点的评析第126-129页
  三、 确立公安机关行政事项管辖的标准第129-131页
 第二节 户籍管理应由公安机关划归民政部门管辖第131-137页
  一、 警察参与户籍管理的历史第131-133页
  二、 建国以来我国户籍管理的功能及其消极作用第133-135页
  三、 户籍管理交由民政部门管辖的理由第135-137页
 第三节 城管的部分事项应交予公安机关管辖第137-146页
  一、 城管与商贩的冲突成了常态第137-139页
  二、 城管与商贩冲突的原因第139-143页
  三、 解决冲突问题的方案第143-145页
  四、 城管应移交给公安机关的行政事项第145-146页
 第四节 公安机关应缩小特种行业管理的范围第146-152页
  一、 特种行业的概念及其全国统一的范围第146-148页
  二、 特种行业在地方的实际范围第148-149页
  三、 公安机关进行特种行业管理的手段第149-150页
  四、 关于公安机关应缩小特种行业管理范围的意见第150-152页
 第五节 消防机构的部分种事项应移交出去第152-155页
  一、 消防机构的职能第152-153页
  二、 消防机构应移交出去的事项第153-155页
 第六节 看守所应移交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第155-159页
  一、 看守所隶属公安机关所产生的弊端第156-158页
  二、 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理由第158-159页
 第七节 本章小结:公安机关应移交和接管的具体行政事项第159-162页
第五章 警察行政强制权与处罚权的重新配置第162-196页
 第一节 警察行政违反行为与轻罪违反行为、违警行为之比较第162-167页
  一、 警察行政违反行为是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第162-163页
  二、 轻罪违反行为和违警行为是受社会责难较轻的行为第163-164页
  三、 警察行政违反行为与轻罪违反行为、违警行为具有广泛的相似性第164-167页
 第二节 针对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令状制度架构第167-178页
  一、 域外令状制度概况第167-169页
  二、 我国大陆地区令状制度的架构第169-178页
 第三节 针对警察行政处罚司法化的制度架构第178-191页
  一、 关于入罪模式的讨论第179-183页
  二、 关于德国模式的讨论第183-186页
  三、 关于台湾地区模式的讨论第186-189页
  四、 关于我国的模式设计第189-191页
 第四节 警察行政执行模式的建构第191-194页
  一、 我国行政执行模式及相关争论第191-192页
  二、 域外的主要执行模式第192-193页
  三、 我国当前警察行政执行模式及司法化后的模式建构第193-194页
 第五节 本章小结第194-196页
第六章 警察行政权的纵向关系重构——以公安机关领导体制为例第196-227页
 第一节 当下我国公安机关的领导体制及其弊端第196-201页
  一、 领导体制第196-198页
  二、 所产生的弊端第198-201页
 第二节 相关完善观点及其评析第201-208页
 第三节 国外警察领导体制第208-218页
  一、 法国第208-211页
  二、 韩国第211-213页
  三、 日本第213-215页
  四、 英国第215-218页
 第四节 国外警察领导体制的启示第218-222页
 第五节 我国公安机关领导体制的完善方案第222-225页
  一、 与基层公安机关对应设立公安委员会第223-224页
  二、 对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强化上级的控制权第224页
  三、 地方公安机关的经费由两级政府各半分担第224页
  四、 强化公安部对专门公安机关的控制力第224-225页
 第六节 本章小结第225-227页
结语第227-231页
参考文献第231-246页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第246-247页
致谢第247-2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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