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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研究--关于利比亚问题的1973号决议的警示

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8页
引言第8-10页
一、 《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及其例外第10-20页
 (一) 《宪章》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内涵第10-12页
 (二) 《宪章》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第12-20页
  1. 联合国授权使用武力第13-18页
  2. 自卫第18-20页
二、 从利比亚事件看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适用第20-31页
 (一) 利比亚事件及 1973 号决议第20-21页
  1. 简述利比亚事件第20-21页
  2. 1973 号决议的主要内容第21页
 (二) 对 1973 号决议的核心内容的再解读第21-25页
  1. 决议宗旨是为了保护平民第21-22页
  2. 决议依据是“保护责任”第22-23页
  3. 一切必要措施仅限于保护平民第23-25页
  4. 建立“禁飞区”第25页
 (三) 西方联军的行动超越了 1973 号决议的授权范围第25-28页
  1. 扶植利比亚反对派第25-26页
  2. 借“保护平民”实施“政府更迭”第26-27页
  3. 无视非盟等国推动政治调节的努力第27页
  4. 违背中立性原则第27-28页
  5. 手段不合理第28页
 (四) 利比亚事件所体现的新特点第28-31页
  1. “保护责任”的适用第28-29页
  2. 国际司法的介入第29-30页
  3. 人道主义危机可以使用武力第30-31页
  4. 谋求干预的合法性第31页
三、 利比亚事件引发的对《宪章》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反思及完善第31-41页
 (一) 对《宪章》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反思第31-34页
  1. 武力原则排斥“默示授权”第31-32页
  2. 人道主义干涉与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相冲突第32-33页
  3. “保护责任”不构成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第33-34页
 (二) 联合国在处理利比亚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不完善之处第34-37页
  1. 安理会决议措辞不够明确第34-35页
  2. 时效范围不确切第35-36页
  3. 监督机制不健全第36页
  4. 安理会缺乏独立的执行能力第36-37页
  5. 武力措施的使用过于仓促第37页
 (三) 《宪章》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完善措施第37-41页
  1. 组建安理会自己的军队第38页
  2.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第38-39页
  3. 明确武力原则标准第39-40页
  4. 规范北约等区域组织第40-41页
  5. 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第41页
结语第41-42页
注释第42-45页
参考文献第45-49页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第49-50页
致谢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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