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1页 |
一、我国现行公司法上的公司形态和区分标准及其存在问题 | 第11-16页 |
(一) 现行公司法公司形态的总体框架 | 第11-12页 |
(二) 现行公司法公司形态的区分标准及其存在问题 | 第12-16页 |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分析及本质性区分标准 | 第16-22页 |
(一)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分析 | 第16-19页 |
(二) 本质性的区分标准 | 第19-22页 |
三、外国公司形态的调整 | 第22-27页 |
(一) 日本公司形态的调整 | 第22-24页 |
(二) 法国公司形态的调整 | 第24页 |
(三) 德国公司形态的调整 | 第24-25页 |
(四) 英国公司形态的调整 | 第25-27页 |
四、我国公司形态的调整 | 第27-36页 |
(一) 学者建议 | 第27-28页 |
(二) 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废 | 第28-31页 |
(三) 发起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归属 | 第31-32页 |
(四) 规范上市公司的立法模式 | 第32-33页 |
(五) 按规模分类的可能性 | 第33-36页 |
结论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39页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第39-40页 |
致谢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