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点摘要 | 第1-6页 |
摘要 | 第6-7页 |
ABSTRACT | 第7-12页 |
第1章 绪论 | 第12-26页 |
·问题的提出和选题背景 | 第12-16页 |
·我国物流立法现状 | 第12-13页 |
·当前对物流法律研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13-15页 |
·对当前研究状况的分析 | 第15-16页 |
·本文研究范畴及目的 | 第16-22页 |
·研究范畴:我国物流法律私法体系的理论框架 | 第16-20页 |
·本文研究目的 | 第20-21页 |
·对物流法律体系的前提认识 | 第21-22页 |
·研究的基本内容、研究的进路以及研究方法 | 第22-26页 |
·本文基本内容 | 第22-24页 |
·本文的技术路径 | 第24-25页 |
·研究方法 | 第25-26页 |
第2章 物流法体系及方法论序说 | 第26-52页 |
·法律体系基础理论 | 第26-31页 |
·作为认识方法的法律体系 | 第27-28页 |
·几个法学流派的法律体系观的评析 | 第28-30页 |
·法律体系的特征 | 第30-31页 |
·物流法律体系的含义与特征 | 第31-43页 |
·物流法律体系的基本逻辑前提 | 第31-33页 |
·物流法律体系基本特征初探 | 第33-34页 |
·物流法律体系的类型:外部体系与内部体系 | 第34-37页 |
·物流法律体系作为独立部门法的正当性 | 第37-43页 |
·物流法律体系建构的研究方法 | 第43-52页 |
·方法与方法论 | 第43-45页 |
·法学方法论与法律方法论 | 第45-48页 |
·物流部门法的方法论把握 | 第48-52页 |
第3章 物流法外部体系的法教义学分析 | 第52-82页 |
·法教义学及方法论对物流法律体系建构的作用 | 第52-55页 |
·法教义学的含义及地位 | 第52-54页 |
·法教义学的方法论作用于物流法体系建构 | 第54-55页 |
·教义法对物流法律外部体系的描述 | 第55-63页 |
·物流法的基本要素建构脉络 | 第55-56页 |
·物流法核心制度分析:物流合同 | 第56-58页 |
·物流合同适用法律的规则 | 第58-63页 |
·物流合同法律体系化的教义分析:物流私法整合之基础 | 第63-71页 |
·物流合同法律体系化之基础:合同责任制度的同一性 | 第63-66页 |
·物流合同法律体系化之障碍:不同运输领域合同责任原则的特殊性 | 第66-68页 |
·物流合同法律体系化之方案 | 第68-71页 |
·物流法律漏洞处理——港口物流的法教义学分析 | 第71-82页 |
·港口物流经营人法律地位的问题 | 第71-77页 |
·港口经营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 第77-78页 |
·港口物流合同法律责任制度的构建 | 第78-82页 |
第4章 物流法内部体系及法治系统工程研究——系统论路径 | 第82-118页 |
·物流法内部体系需要部门法的方法论 | 第82-84页 |
·物流法内部体系研究对方法论的依赖性 | 第82页 |
·物流部门法方法论的功能定位 | 第82-84页 |
·系统论作为物流法方法的理论根据 | 第84-93页 |
·系统论的理论内涵 | 第84-86页 |
·物流系统论作为物流法方法的根据 | 第86-89页 |
·系统法学方法作为物流法方法的根据 | 第89-93页 |
·物流法建构中系统论方法的任务 | 第93-103页 |
·物流法立法目的之协调 | 第93-94页 |
·物流法内部要素的协调:物流法的统一进路 | 第94-100页 |
·物流法系统外部的协调:自我创生性 | 第100-103页 |
·物流法内部体系分析 | 第103-111页 |
·物流法内部体系的价值取向 | 第103-104页 |
·物流法内部体系的系统内论证 | 第104-108页 |
·物流法内部体系之核心——物流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 第108-111页 |
·物流法体系的重要组成——物流法治系统工程初探 | 第111-118页 |
·物流法治系统工程之原理 | 第111-112页 |
·建立物流法治系统工程之可行性分析 | 第112-115页 |
·物流法治系统工程的主要开发方向 | 第115-118页 |
第5章 物流法律体系的实证研究 | 第118-150页 |
·物流法律私法体系的法律实证研究方法概述 | 第118-120页 |
·以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立法变迁为例证 | 第120-123页 |
·海上货物运输法的趋同化趋势——运输法相关国际公约变迁的实证 | 第120-121页 |
·海上货物运输法之特殊性的历史考察 | 第121-123页 |
·物流法整合理论模式之一的检验:以海上运输法为主导的考察 | 第123-134页 |
·《鹿特丹规则》统一运输法的责任基础的立法实践 | 第124-125页 |
·《鹿特丹规则》突破运输与非运输活动的法律适用 | 第125-127页 |
·《鹿特丹规则》为物流单证发展留下空间 | 第127-129页 |
·《鹿特丹规则》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法律适用的尝试 | 第129-133页 |
·《多式联运公约》的教训:承运人责任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133-134页 |
·物流法整合理论模式之二的检验:德国统一运输法的经验 | 第134-137页 |
·建构我国统一物流法的实证研究 | 第137-150页 |
·借鉴《鹿特丹规则》建构物流法在我国物流行业的实证考查 | 第137-138页 |
·评估及修改《海商法》对我国物流法建构的作用 | 第138-142页 |
·司法解释对建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的作用 | 第142-147页 |
·行业规范作为物流法的效力根据:法律实证的考察 | 第147-150页 |
第6章 超越物流法律的体系化建构思维 | 第150-162页 |
·物流法律体系建构范式的反思:从演绎建构主义到归纳进化主义 | 第150-151页 |
·物流法体系建构回归实践的必然 | 第151-158页 |
·司法中心主义视角下的物流法律建构方法论 | 第152-154页 |
·物流法的司法能动性建构 | 第154-156页 |
·法律多元化理论下的物流法建构 | 第156-158页 |
·建构物流法律体系的法律文化视角 | 第158-159页 |
·部门法哲理化——物流法律体系完善的更高境界 | 第159-162页 |
结论 | 第162-164页 |
参考文献 | 第164-172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第172-174页 |
致谢 | 第174-176页 |
作者简介 | 第17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