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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研究--以《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背景

摘要第1-3页
ABSTRACT第3-6页
前言第6-7页
第一章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理论分析第7-12页
 第一节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本质及价值第7-10页
  一、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本质第7-8页
  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公正及效率价值第8-10页
 第二节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关系第10-12页
  一、证据收集制度是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前提第10-11页
  二、举证时限制度是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保障第11页
  三、调解制度是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后置阶段第11-12页
第二章 我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现状分析第12-21页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第12-15页
  一、我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相关规定第12-14页
  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有关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规定及分析第14-15页
 第二节 我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第15-18页
  一、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法律规定存在瑕疵第15-16页
  二、庭前证据交换的案件范围过于狭窄第16页
  三、庭前证据交换的证据范围不明确第16-17页
  四、庭前证据交换的形式过于单一第17页
  五、庭前证据交换的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第17页
  六、庭前证据交换的主持人员规定不科学第17-18页
 第三节 我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之间存在的问题第18-21页
  一、当事人调查取证制度中的权利缺失第18页
  二、强制答辩制度没有建立第18-19页
  三、与举证时限制度之间存在矛盾第19页
  四、律师援助代理制度缺位第19-21页
第三章 代表性国家及我国地方试点的有益借鉴第21-26页
 第一节 美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对我国的启示第21-23页
  一、美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案件范围广泛第21-22页
  二、美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制裁措施严厉第22页
  三、美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方法规定明确第22-23页
 第二节 德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对我国的启示第23-24页
  一、德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中保密特权规定宽泛第23页
  二、德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中取证途径的改革第23-24页
 第三节 我国深圳市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启示第24-26页
  一、深圳市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强制性第24页
  二、深圳市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方式明确第24-25页
  三、深圳市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与调解制度衔接紧密第25-26页
第四章 我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完善第26-34页
 第一节 我国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本身的完善第26-30页
  一、提高证据交换制度的立法位阶第26页
  二、扩大证据交换制度案件的适用范围第26-27页
  三、统一证据交换制度的证据适用范围第27-28页
  四、丰富证据交换制度的方法第28页
  五、规范证据交换制度的主持者第28-29页
  六、完善违反证据交换制度的制裁措施第29-30页
 第二节 我国庭前证据交换相关制度的完善第30-34页
  一、强化证据收集制度第30-31页
  二、建立强制答辩制度第31-32页
  三、明确举证时限制度第32-33页
  四、完善律师代理制度第33-34页
结论第34-35页
参考文献第35-40页
致谢第40-41页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第4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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