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引言 | 第7-9页 |
第一章 《欧洲人权公约》规范下的平等武装原则 | 第9-14页 |
一、《欧洲人权公约》规范下的平等武装原则 | 第9-11页 |
二、《欧洲人权公约》规范下的平等武装原则:适用范围 | 第11-14页 |
第二章 平等武装原则的具体权利要求 | 第14-23页 |
一、起诉的迅速通知与解释 | 第14-15页 |
二、进行辩护的时间、便利条件与法律援助 | 第15-17页 |
三、欧洲人权公约第6 条第3 款d 项下的证据权利 | 第17-23页 |
(一) 盘问控方证人的权利 | 第17-19页 |
(二) 传唤证人的权利 | 第19-21页 |
(三) 聘请专家证人的权利 | 第21-23页 |
第三章 平等武装原则暗含的权利要求 | 第23-34页 |
一、获得对抗式程序的权利 | 第23-28页 |
(一) 获得对抗式程序权利的内容 | 第23-24页 |
(二) 对抗式程序权利对奥地利陈述书(croquis)制度的影响 | 第24-26页 |
(三) 对抗式程序权利对比利时总检察长(Procurer General)制度的影响 | 第26-28页 |
二、获得证据开示的权利 | 第28-34页 |
(一) 戴维斯案确立的重要原则 | 第28-30页 |
(二) 采用单方程序审查证据开示豁免问题的正当性 | 第30-34页 |
第四章 平等武装适用中的价值冲突 | 第34-41页 |
一、平等武装和证人权利的冲突 | 第34-36页 |
二、平等武装和司法经济的冲突 | 第36-41页 |
(一) 平等武装和司法经济的间接冲突 | 第36-38页 |
(二) 平等武装和司法经济的直接冲突 | 第38-41页 |
结论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4页 |
致谢 | 第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