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0-12页 |
第一节 研究意义 | 第10-11页 |
第二节 研究重点难点 | 第11-12页 |
第二章 北京市国有林场会计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 第12-23页 |
第一节 北京市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 | 第12-14页 |
一、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 | 第12页 |
二、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支持森林资源资产化理论 | 第12-13页 |
三、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 | 第13-14页 |
第二节 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不适应北京市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 第14-19页 |
一、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不适应部门预算改革的需要 | 第15-16页 |
二、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不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需要 | 第16-17页 |
三、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不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 第17-19页 |
第三节 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不适应国有林场改革的需要 | 第19-23页 |
一、国有林场改革 | 第19-21页 |
二、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不适应国有林场改革 | 第21-23页 |
第三章 重构国有林场会计制度 | 第23-39页 |
第一节 国有林场会计制度改革的原则 | 第23-24页 |
一、统一性原则 | 第23页 |
二、实用性原则 | 第23页 |
三、稳妥性原则 | 第23-24页 |
四、前瞻性原则 | 第24页 |
第二节 新的国有林场会计制度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基础 | 第24-25页 |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企业会计制度反映的内容不同 | 第24-25页 |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更能反映北京市国有林场的公益性质 | 第25页 |
第三节 现行国有林场会计制度下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 | 第25-30页 |
一、新国有林场会计制度对育林基金的处理 | 第25-28页 |
二、新国有林场会计制度对林木资产和林木资本的处理 | 第28-30页 |
第四节 新国有林场会计制度包含基建会计核算 | 第30-31页 |
一、基建会计核算纳入统一管理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 | 第31页 |
二、基建会计核算纳入统一管理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第31页 |
第五节 新国有林场会计制度的框架 | 第31-39页 |
一、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 | 第31-32页 |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 第32-33页 |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 | 第33-36页 |
四、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 | 第36页 |
五、新国有林场会计制度的意义 | 第36-39页 |
第四章 新国有林场会计制度的实施 | 第39-43页 |
第一节 新旧国有林场会计制度会计科目比较 | 第39-40页 |
第二节 新旧国有林场会计制度转换思路 | 第40-43页 |
一、育林基金作为专项款核算 | 第40-41页 |
二、林木资产与林木资本帐外体现 | 第41页 |
三、净资产的会计处理 | 第41页 |
四、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 第41页 |
五、基本建设会计核算 | 第41-42页 |
六、其他会计科目的转换 | 第42-43页 |
第五章 结论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5页 |
后记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