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0-19页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第10-12页 |
第二节 研究的目的 | 第12-13页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3-16页 |
一、在征信体系的组织模式方面 | 第13-14页 |
二、在征信法律建设方面 | 第14-15页 |
三、在征信业监管方面 | 第15页 |
四、在隐私保护方面 | 第15-16页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16-19页 |
一、主要内容 | 第16页 |
二、研究框架 | 第16-17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17页 |
四、重点、难点及主要创新点 | 第17-19页 |
第二章 个人征信体系的相关理论 | 第19-29页 |
第一节 个人征信的相关概念 | 第19-23页 |
一、信用的含义 | 第19-20页 |
二、个人信用的含义 | 第20-21页 |
三、征信的含义 | 第21-22页 |
四、个人征信的含义 | 第22页 |
五、个人信用信息与个人征信的关系 | 第22-23页 |
第二节 个人征信体系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 | 第23-25页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23-24页 |
二、有限理性主义理论 | 第24-25页 |
第三节 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体系的必要性 | 第25-29页 |
一、克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信用危机的需要 | 第25-26页 |
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的需要 | 第26-27页 |
三、发展消费信贷、拉动内需的需要 | 第27页 |
四、提高经济社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 第27-29页 |
第三章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 第29-40页 |
第一节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现状 | 第29-34页 |
一、我国个人征信发展历程 | 第29-31页 |
二、我国个人征信发展现状 | 第31-34页 |
第二节 我国现行的个人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 | 第34-36页 |
一、个人征信机构设置不够合理 | 第34页 |
二、个人征信立法进展缓慢 | 第34-35页 |
三、个人征信行业监管力度不足 | 第35-36页 |
四、个人征信中隐私保护不足 | 第36页 |
第三节 浙江省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个案分析 | 第36-40页 |
一、浙江个人征信概况 | 第36-37页 |
二、浙江省内个人征信系统应用的成功案例 | 第37-38页 |
三、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 第38-40页 |
第四章 国外个人征信体系分析 | 第40-57页 |
第一节 以法国为代表的公共征信体系 | 第40-44页 |
一、法国个人征信的组织模式与发展现状 | 第40-42页 |
二、法国个人征信的立法建设 | 第42-43页 |
三、法国个人征信的监管体系 | 第43-44页 |
四、法国个人征信的隐私保护 | 第44页 |
第二节 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化的个人征信体系 | 第44-49页 |
一、美国个人征信的组织模式与发展现状 | 第44-46页 |
二、美国个人征信的立法建设 | 第46-47页 |
三、美国个人征信的监管体系 | 第47-49页 |
四、美国个人征信的隐私保护 | 第49页 |
第三节 以日本为代表的行业协会征信体系 | 第49-53页 |
一、日本个人征信的组织模式与发展现状 | 第50页 |
二、日本个人征信的立法建设 | 第50-51页 |
三、日本个人征信的监管体系 | 第51-52页 |
四、日本个人征信的隐私保护 | 第52-53页 |
第四节 三种个人征信体系的比较分析 | 第53-57页 |
一、三种体系产生背景比较 | 第53-54页 |
二、三种体系优缺点比较 | 第54-57页 |
第五章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议 | 第57-67页 |
第一节 确定征信机构的组织模式 | 第57-59页 |
一、我国个人征信机构组织模式与国外的比较 | 第57页 |
二、建立公共征信和市场化征信混合的征信机构组织模式 | 第57-59页 |
第二节 加强个人征信立法建设 | 第59-60页 |
一、加快个人征信立法 | 第59页 |
二、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中的不匹配内容 | 第59-60页 |
第三节 加强个人征信行业监管 | 第60-62页 |
一、建立健全个人征信监管机构 | 第60-61页 |
二、实行“宽进严出”的监管方式 | 第61页 |
三、强化失信惩戒机制 | 第61-62页 |
四、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 | 第62页 |
第四节 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 第62-64页 |
一、严格划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的主体 | 第62-63页 |
二、严格划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的内容 | 第63页 |
三、严格划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的程序 | 第63-64页 |
四、规定个人信用信息转移、使用的行为 | 第64页 |
五、规定信息主体对本人信息采集的知情权和救济权 | 第64页 |
第五节 发挥政府在个人征信体系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 第64-67页 |
一、发挥政府自身行为对公众的示范作用 | 第64-65页 |
二、统筹协调对个人征信业的监管 | 第65-66页 |
三、推动个人征信法制化进程 | 第66页 |
四、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诚信意识 | 第66-67页 |
结束语 | 第67-68页 |
参考文献 | 第68-72页 |
致谢 | 第72-73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73-7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