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法律问题研究--以佛山市邮政局诉太平洋保险佛山公司案为例
内容摘要 | 第6-8页 |
Abstract | 第8-9页 |
引言 | 第12-13页 |
一、案例综述 | 第13-16页 |
(一)案由 | 第13页 |
(二)案件事实概述 | 第13-15页 |
(三)案件争议焦点 | 第15-16页 |
二、案件争议焦点法理及制度评析 | 第16-33页 |
(一)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 | 第16-23页 |
1.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在实施中的困境 | 第16页 |
2.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内涵 | 第16-17页 |
3.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合法性认定 | 第17-18页 |
4.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时间和范围 | 第18-21页 |
5.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 | 第21-23页 |
6.保险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 第23页 |
(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在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中的适用 | 第23-33页 |
1.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在适用中的困境 | 第23-24页 |
2.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法理基础及立法目的 | 第24-25页 |
3.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适用条件 | 第25-28页 |
4.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适用范围 | 第28-33页 |
三、研究结论及完善建议 | 第33-38页 |
(一)本案结论 | 第33-35页 |
1.本案免责条款具有合法性 | 第33页 |
2.本案免责条款属于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适用范围 | 第33页 |
3.本案保险人没有达到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 | 第33-34页 |
4.本案免责条款不适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 | 第34-35页 |
(二)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在实施中的完善建议 | 第35-36页 |
1.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进行明确化和通俗化改革 | 第35页 |
2.对免责条款的说明方式提出实质性要求 | 第35-36页 |
(三)适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完善建议 | 第36-38页 |
结语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1页 |
致谢 | 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