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前言 | 第11-12页 |
第一章 当前我国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制度现状和问题检视 | 第12-23页 |
第一节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概述及意义 | 第12-14页 |
一、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概念 | 第12页 |
二、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内涵 | 第12-13页 |
三、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意义 | 第13-14页 |
(一)有利于及时高效兑现执行名义确定的权利 | 第13页 |
(二)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执行程序保障权益实现的效能 | 第13页 |
(三)有利于法院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破解执行难困境 | 第13-14页 |
第二节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立法现状及实践难点 | 第14-20页 |
一、立法现状 | 第14-16页 |
二、相关实务难点问题 | 第16-20页 |
(一)关于涉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主体追加问题 | 第16-17页 |
(二)关于投资人注资不实或抽逃注资的主体追加问题 | 第17-18页 |
(三)关于被执行公司未经清算即被办理注销登记的主体追加问题 | 第18-19页 |
(四)关于被执行企业改制后的的主体追加问题 | 第19页 |
(五)关于被执行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主体追加问题 | 第19-20页 |
第三节 问题检视 | 第20-23页 |
一、立法相对滞后且规则缺乏体系化 | 第20页 |
二、被执行人变化的法定理论基础未明确 | 第20-21页 |
三、适用情形缺乏概括性规定且列举事由过窄 | 第21页 |
四、适用法律混乱 | 第21-22页 |
五、救济途径不明确 | 第22-23页 |
第二章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理论基础 | 第23-29页 |
第一节 程序法理论基础 | 第23-27页 |
一、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理论 | 第23-26页 |
二、主体同一性理论 | 第26-27页 |
第二节 实体法理论基础 | 第27-29页 |
一、责任财产恒定理论 | 第27-28页 |
二、连带责任不可分割理论 | 第28-29页 |
第三章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 第29-32页 |
第一节 价值权衡原则 | 第29页 |
一、公平与效率相兼顾原则 | 第29页 |
二、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并重原则 | 第29页 |
第二节 必要性原则 | 第29-30页 |
一、按序必要执行原则 | 第29-30页 |
二、特殊情形执行力必要扩张原则 | 第30页 |
第三节 法定原则 | 第30-31页 |
一、事由法定原则 | 第30页 |
二、程序法定原则 | 第30-31页 |
第四节 救济的必要性原则和区分对待原则 | 第31-32页 |
一、必要救济原则 | 第31页 |
二、救济的区分对待原则 | 第31-32页 |
第四章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事由的确定 | 第32-40页 |
第一节 确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事由的基本标准 | 第32页 |
一、事由要适量有度 | 第32页 |
二、能有效解决执行难 | 第32页 |
第二节 域外相关法律的合理借鉴 | 第32-33页 |
第三节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事由的类型化 | 第33-40页 |
一、基于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理论而确定的事由 | 第33-37页 |
二、基于主体同一性理论而确定的事由 | 第37页 |
三、基于责任财产恒定理论而确定的事由 | 第37-38页 |
四、基于连带责任不可分割理论而确定的事由 | 第38-40页 |
第五章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权利救济方式 | 第40-47页 |
第一节 域外相关立法及其借鉴 | 第40页 |
第二节 权利救济诉讼化的趋势 | 第40-41页 |
一、结构关系呈现多向性 | 第40-41页 |
二、对公正价值的优先考虑 | 第41页 |
三、审查过程及结论呈现裁判性 | 第41页 |
第三节 权利救济模式的选择 | 第41-43页 |
一、各种权利救济模式的利弊分析 | 第41-43页 |
(一)直接诉讼模式 | 第42页 |
(二)直接复议模式 | 第42页 |
(三)执行异议、复议审查相结合模式 | 第42页 |
(四)执行异议、异议之诉审查相结合模式 | 第42-43页 |
二、本人观点 | 第43页 |
第四节 我国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权利救济多层次的构想 | 第43-47页 |
一、简易事由类型的案件按照执行异议、复议途径进行救济 | 第44页 |
二、复杂事由类型的案件按照执行异议之诉途径进行救济 | 第44-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0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第50-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
附件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