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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合理规制

中文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引言第9-11页
一、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涵义和功能第11-24页
 (一)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含义第11-16页
  1、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历史溯源第11-12页
  2、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概念第12-13页
  3、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与相关权利和自由的关系第13-16页
 (二)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属性第16-21页
  1、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属于表达自由的范畴第17-19页
  2、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具有部分政治权利属性第19-20页
  3、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一种社会行为自由第20-21页
 (三)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功能第21-24页
  1、 健全民主政治,加强社会监督第21-22页
  2、 调节社会情绪,增进社会稳定第22页
  3、 促进个人权利的维护与价值的实现第22-24页
二、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规制的必要性第24-29页
 (一) 是平衡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与国家权力干预关系的法理需求第24-26页
 (二) 是明确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权本身界限的必然要求第26-27页
  1、 自由权本身的有限性第26页
  2、 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与其他权益之间的冲突第26-27页
 (三) 是引导群体表达行为进入合法性轨道的现实要求第27-29页
三、 对集会游行示威自由进行规制应遵循的原则第29-34页
 (一) 法律保留原则第29-30页
  1、 内涵第29-30页
  2、 法律保留原则下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和权利的保护第30页
 (二) 公共利益原则第30-32页
  1、 内涵第30-31页
  2、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和权利中的“公共利益”第31-32页
 (三) 最小侵害原则第32-34页
四、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规制的方式和内容第34-42页
 (一) 对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原则规制第34-37页
  1、 和平原则第34-35页
  2、 合法原则第35-36页
  3、 协商平衡原则第36-37页
 (二) 对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程序规制第37-39页
  1、 集会的申报、申请程序第37-38页
  2、 集会不被许可时的救济程序第38-39页
 (三) 对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实体规制第39-40页
  1、 集会自由的物质方面的提供第39页
  2、 集会负责人在集会进行中的权利与责任第39-40页
  3、 合法集会被不当解散的责任承担第40页
 (四) 对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条件规制第40-42页
五、 我国集会游行示威自由规制存在的问题第42-47页
 (一) 对集会游行示威规制过严,有“限制”之嫌第42-43页
 (二) 集会游行示威目的与内容审查标准模糊,导致行政滥权第43-44页
 (三) 集会游行示威条件规制宽泛,不符合现实情况第44-45页
 (四) 没有对集会进行分类规制,立法缺乏前瞻性第45页
 (五) 对于执行机关的权责,没有具体操作的标准第45-47页
六、 我国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合理规制的建议第47-57页
 (一) 改变立法理念,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第47-49页
  1、 确认政府保障人民和平集会游行权利的责任第47-48页
  2、 落实集会游行示威权规制的法律保留原则第48-49页
  3、 合理平衡利益关系,保障公民合法诉求有效表达和实现第49页
 (二) 形成合理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规制方式第49-51页
  1、 根据行为影响程度,灵活确定规制方式第49-50页
  2、 区分城乡差异,规定农村地区申请办理的便利方式第50-51页
 (三) 明确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的审查标准和救济途径第51页
  1、 明确申请审查标准第51页
  2、 完善救济途径第51页
 (四) 合理规制集会游行示威中的“警察权力”第51-55页
  1、 公安机关需完成从“管制”到“协商管理”观念的转变第52-53页
  2、 通过划定警察权的职责范围以明确其行使界限第53-54页
  3、 通过明确警察权的实施方式与程序以控制其运行第54-55页
 (五) 有效规制集会游行示威中的“暴力行为”第55-57页
结束语第57-58页
参考文献第58-63页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第63-64页
致谢第64-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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