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制史论文

唐代诉讼制度研究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16页
引论第16-32页
 一、选题理由与研究意义第16-17页
  1.研究选题第16-17页
  2.研究意义第17页
 二、相关学术史概况第17-27页
  1.中国古代关于唐代诉讼制度的研究概况第17-18页
  2.大陆地区(1949年以前)唐代诉讼制度的研究论著第18-19页
  3.大陆地区(1949年以后)唐代诉讼制度的研究论著第19-21页
  4.台湾地区(1949年以后)唐代诉讼制度的研究论著第21-22页
  5.海外唐代诉讼法制研究现状概述第22-23页
  6.唐代诉讼法制资料的汇辑与整理第23-27页
 三、研究与内容方法第27-30页
  1.研究目标第27页
  2.研究内容第27页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及可行性分析第27-30页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之处第30-32页
  1.研究难点第30-31页
  2.创新之处第31-32页
第一章 唐代起诉制度研究第32-50页
 第一节 唐代诉讼的起诉途径第32-36页
  一、唐代起诉途径概说第32-34页
  二、私人追诉在起诉方式中的地位第34-36页
 第二节 唐代起诉的程式要件第36-43页
  一、唐代律令关于起诉程式之一般规定第36-38页
  二、出土文书所见唐代诉牒之格式规范第38-40页
  三、据状论诉在笔记小说中的反映第40-43页
 第三节 唐代诉讼中的立案制度第43-50页
  一、法司立案批示的语言表述第43-45页
  二、立案后原告变更请求的处理程序第45-46页
  三、唐代诉讼案卷卷宗管理制度第46-50页
第二章 唐代拘捕制度第50-72页
 第一节 唐代缉捕机关概述第50-58页
  一、唐代缉捕机关的类型第50-53页
  二、缉捕官吏的社会地位第53-58页
 第二节 唐代缉捕活动的实施第58-64页
  一、唐代缉捕制度概述第58-60页
  二、缉捕制度在冥司诉讼中的反映第60-62页
  三、缉捕官吏公务犯罪之罚则第62-64页
 第三节 唐代缉捕程序的运行第64-72页
  一、唐代拘捕程序的一般法律规定第64-65页
  二、唐代拘捕程序的实际运行第65-69页
  三、冥讼故事所见之拘捕程序第69-72页
第三章 唐代诉讼强制措施第72-82页
 第一节 唐代诉讼中的械系制度第72-76页
  一、缉捕械系制度概说第72-73页
  二、各类械具之适用第73-75页
  三、囚徒械具的适用第75-76页
 第二节 唐代诉讼中的褫夺巾带制度第76-79页
  一、笔记小说中褫夺巾带的描述第76-77页
  二、巾带制度所蕴含的身份因素第77页
  三、褫夺巾带制度的成因分析第77-79页
 第三节 唐代诉讼中的保释制度第79-82页
  一、律令规定的可予保释的条件第79页
  二、诏敕对于保释条件的修订第79-80页
  三、保释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第80-82页
第四章 唐代庭审制度第82-92页
 第一节 唐代法庭格局之复原第84-86页
 第二节 阴曹断案反映的唐代庭审程序第86-87页
 第三节 唐代庭审程序的个案考察第87-92页
  一、原告陈诉,县司受案第88页
  二、被告到庭,依实谨辩第88-89页
  三、查明案情,据法科断第89-90页
  四、保辜结案,责保释出第90-92页
第五章 唐代同职连署审判制度第92-106页
 第一节 同职连署审判的法律依据第92-94页
 第二节 出土文书所见连署审判制度第94-96页
 第三节 冥讼故事反映的连署审判制度第96-102页
  一、冥司审判程序的一般表述第96-99页
  二、冥司连署审判人员之职守第99-102页
 第四节 冥讼故事所见连署审判制度的实施第102-106页
第六章 唐代证据制度第106-118页
 第一节 唐代证据的主要类型第106-109页
  一、口供第106-107页
  二、物证第107-108页
  三、书证第108页
  四、证人证言第108-109页
 第二节 唐代证据取得途径第109-113页
  一、讯问第109-110页
  二、侦查第110-111页
  三、勘验、检验第111-112页
  四、搜查第112页
  五、推断第112-113页
 第三节 唐代刑讯制度第113-118页
  一、唐代律令规定的刑讯制度第113-114页
  二、唐前期法吏对刑讯制度的破坏第114-116页
  三、开天以后非法刑讯现象的蔓延第116-118页
第七章 唐代诉讼审级制度第118-146页
 第一节 唐代法定诉讼审级第118-125页
  一、唐代奏报复审程序第119-121页
  二、唐代逐级上诉程序第121-125页
 第二节 唐代诉讼中的亲属代诉现象第125-134页
  一、唐代亲属代诉现象的类型第125-128页
  二、唐代亲属代诉现象的原因第128-133页
  三、唐代亲属代诉现象的特征第133-134页
 第三节 唐代的直诉制度研究第134-146页
  一、唐代律典规定的直诉形式第134-136页
  二、唐代直诉中的挝鼓诉冤制度第136-139页
  三、唐代直诉制度中的自刑现象第139-146页
第八章 唐代司法权力诸司分掌现象第146-176页
 第一节 御史台受讼权力的获得和扩张第146-152页
  一、御史台受理词讼权力的获得第146-148页
  二、御史台受事推案制度的完善第148-149页
  三、唐御史台的诉讼审级地位第149-150页
  四、台使外赴地方推案制度第150-152页
 第二节 军司审判权能对诉讼审级的影响第152-163页
  一、唐律关于审判管辖的一般规定第153-154页
  二、安史乱后军司审判管辖权的获得第154-156页
  三、军司对于府县诉讼权力的侵夺第156-158页
  四、宪宗朝以后对于诸军司法权力的限制第158-160页
  五、府县对于军司刑事犯罪行为的抵制第160-162页
  六、御史台与军司在司法领域的较量第162-163页
 第三节 唐代"三司"的诉讼职能第163-176页
  一、"三司理事"制度第164-166页
  二、"三司推事"制度第166-168页
  三、安史乱后"三司"的使职化第168-170页
  四、"三司受事"传统的恢复第170-171页
  五、两"三司"关系及三司使职之含义第171-173页
  六、唐代三省体制与"三司"制度的关系第173-176页
第九章 唐代司法监督制度第176-206页
 第一节 唐代"虑囚"称谓嬗变及原因考察第176-179页
 第二节 唐代京畿地区的司法监督第179-186页
  一、唐代君主对京畿地区的司法监察第179-180页
  二、中书门下对京畿地区的司法监察第180-182页
  三、御史台对京畿地区的司法监察第182-183页
  四、京师百司"自录式"司法监察第183-186页
 第三节 虑囚使职的司法监督第186-193页
  一、刑部覆囚使虑囚第187-188页
  二、御史出巡虑囚第188-189页
  三、中央臣僚充使虑囚第189-191页
  四、唐代虑囚使职的特征与社会功能分析第191-193页
 第四节 唐代分道遣使司法监督第193-197页
  一、分道遣使虑囚制度初创阶段第193-194页
  二、分道遣使虑囚制度发展阶段第194页
  三、分道遣使虑囚制度定型阶段第194-195页
  四、分道遣使虑囚制度变异阶段第195-197页
 第五节 唐代州县法司司法监督第197-206页
  一、州县法司常规司法监督第197-200页
  二、唐代地方法司临时司法监督第200-206页
第十章 唐代死刑覆奏制度第206-216页
 第一节 唐代死刑覆奏制度的确立第206-208页
 第二节 唐代死刑覆奏制度的完善第208-210页
 第三节 唐前期死刑覆奏制度的实施第210-213页
 第四节 中晚唐死刑覆奏制度的变化第213-216页
参考文献第216-226页
附录第226-234页
 一、阳判冥事第226-228页
 二、法官徇私第228-229页
 三、法吏贪赃第229-231页
 四、唐代狱讼腐败的原因第231-234页
致谢第234-236页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第236页

论文共236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宋代文化消费研究
下一篇:社会阶层与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相关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