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驾驶资格”的认定与责任--以交强险合同为视角
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0页 |
引言 | 第10页 |
一、“未取得驾驶资格”的认定标准问题 | 第10-16页 |
(一) 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10-12页 |
(二) “未取得驾驶资格”认定难的原因分析 | 第12-13页 |
1. 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 | 第12页 |
2. 合同条款中没有清晰约定 | 第12-13页 |
3. 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不统一 | 第13页 |
(三) “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形态分析 | 第13-16页 |
1. 应当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形态 | 第13-14页 |
2. 应当被视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形态 | 第14-16页 |
二、保险人赔偿责任的确定 | 第16-19页 |
(一) 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分歧意见 | 第16-17页 |
(二) 保险人赔偿责任的法理分析 | 第17-18页 |
(三) 保险人赔偿责任的确定 | 第18-19页 |
三、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比较与借鉴 | 第19-22页 |
(一) 德国 | 第19-20页 |
(二) 台湾地区 | 第20-22页 |
四、完善“未取得驾驶资格”认定与责任的构想 | 第22-24页 |
(一) 明确“未取得驾驶资格”的认定标准 | 第22-23页 |
(二) 扩展保险人责任范围 | 第23-24页 |
1. 完善交强险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 | 第23页 |
2. 修订交强险合同内容 | 第23-24页 |
(三) 构建保险人追偿体系 | 第24页 |
结论 | 第24-26页 |
参考文献 | 第26-28页 |
致谢 | 第28-29页 |
研究生履历 | 第2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