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0页 |
一、对董事职权行使的监督制约是公司治理成败的重要一环 | 第10-14页 |
(一) 公司权力中心定位由股东会到董事会的转变 | 第10-11页 |
(二) “董事会中心主义”对董事权力的强化 | 第11-12页 |
(三) 我国公司治理中对董事监督制约的现状 | 第12-14页 |
1、股东会对董事会及董事监督制约的弱化 | 第12-13页 |
2、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监督制约的不足 | 第13页 |
3、健全以监事会监督为核心的公司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 第13-14页 |
二、监事会对董事的监督制约 | 第14-22页 |
(一) 监事会代表公司对董事实行监督是公司治理的必然选择 | 第14-15页 |
(二) 世界上公司治理结构典型模式的对比分析 | 第15-16页 |
(三) 我国现行监事会制度的缺陷及其原因分析 | 第16-18页 |
(四) 我国监事会制度的改进与完善 | 第18-22页 |
1、提升监事会的地位 | 第19页 |
2、保障监事会组织的独立性 | 第19-20页 |
3、扩大监事会的监督权限 | 第20-21页 |
4、健全对监事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 第21-22页 |
三、股东对董事的监督制约 | 第22-31页 |
(一) 股东监督职权的行使方式 | 第22-23页 |
(二) 引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 第23-24页 |
(三) 我国引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第24-31页 |
1、股东代表诉讼的对象范围 | 第25页 |
2、原告股东的资格 | 第25-29页 |
3、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 第29页 |
4、恶意诉讼防止机制的设置 | 第29-31页 |
四、债权人对董事的监督制约 | 第31-34页 |
(一) 债权人对董事主张权利、实行监督的必要性 | 第31-33页 |
(二) 一定条件下董事对债权人的义务及债权人的诉讼权利 | 第33-34页 |
五、对不履行董事职责的民事救济措施 | 第34-38页 |
(一) 返还财产 | 第35页 |
(二) 支付赔偿 | 第35-37页 |
(三) 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 第37页 |
(四) 停止侵害 | 第37-38页 |
(五) 确认行为无效 | 第38页 |
结语 | 第38-39页 |
致谢 | 第39-40页 |
注释 | 第40-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