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9页 |
引言 | 第9-12页 |
第一章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基本理论 | 第12-18页 |
第一节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性质、概念与范围 | 第12-14页 |
一、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性质 | 第12页 |
二、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概念与范围 | 第12-14页 |
第二节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价值 | 第14-18页 |
一、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有效辩护的重要前提 | 第14-15页 |
二、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实现控辩平等对抗的重要方式 | 第15页 |
三、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保证 | 第15-18页 |
第二章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18-32页 |
第一节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两难一险” | 第18-24页 |
一、一难:我国辩护律师自行调查取证难 | 第18-20页 |
二、二难:我国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难 | 第20-22页 |
三、一险:悬在辩护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刑法306 条 | 第22-24页 |
第二节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难之原因剖析 | 第24-32页 |
一、辩护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缺乏有效的法律救济 | 第24-27页 |
二、辩护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缺乏必要的法律和观念保障 | 第27-30页 |
三、辩护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缺乏有效的行业规范 | 第30-32页 |
第三章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有限扩大与法律救济 | 第32-45页 |
第一节 有限扩大:在侦查阶段赋予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 | 第33-38页 |
一、在侦查阶段确立律师辩护制度 | 第33-36页 |
二、在侦查阶段赋予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 | 第36-38页 |
第二节 法律救济:预审法官制度 | 第38-45页 |
一、审前程序中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唯一义务承担者——预审法官 | 第39-40页 |
二、预审法官审批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方式 | 第40页 |
三、预审法官签发调查令的情况 | 第40-42页 |
四、赋予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在场权 | 第42页 |
五、预审法官拒绝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 | 第42-43页 |
六、辩护律师享有复议权 | 第43页 |
七、预审法官为辩护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提供救济 | 第43-44页 |
八、预审法官为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提供保护 | 第44页 |
九、预审法官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行为进行审查 | 第44-45页 |
第四章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法律与观念保障 | 第45-55页 |
第一节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法律保障 | 第45-51页 |
一、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与阅卷权 | 第45-48页 |
二、完善辩护律师的执业特权 | 第48-49页 |
三、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 第49-51页 |
四、赋予辩护律师勘验、搜查、扣押、人身检查、辨认在场权 | 第51页 |
第二节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观念保障 | 第51-55页 |
一、公、检、法切实保障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 第51-53页 |
二、被调查对象有效配合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 | 第53-55页 |
第五章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行为的行业规范 | 第55-60页 |
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关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行为的规范 | 第55-56页 |
一、明确界定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职责 | 第55页 |
二、完善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相关规章制度 | 第55-56页 |
三、建立健全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机制 | 第56页 |
第二节 律师协会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行为的规范 | 第56-58页 |
一、完善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自律机制 | 第56-57页 |
二、细化辩护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程序 | 第57-58页 |
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自身对调查取证行为的规范 | 第58-60页 |
一、律师事务所严格规范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 | 第58页 |
二、律师严格规范自身的调查取证行为 | 第58-60页 |
结论 | 第60-62页 |
参考文献 | 第62-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