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序言 | 第9-10页 |
1 案例及法律争议问题 | 第10-13页 |
1.1 案例 | 第10-11页 |
1.1.1 曹某诉盛大公司主张游戏装备善意取得案 | 第10页 |
1.1.2 妻子向腾讯公司要求继承已故丈夫的QQ号码案 | 第10页 |
1.1.3 夫妻离婚要求分割网络店铺案 | 第10-11页 |
1.2 法律争议的问题 | 第11-13页 |
2 虚拟财产权性质的界定 | 第13-20页 |
2.1 目前学界关于虚拟财产权性质学说的评析 | 第13-16页 |
2.1.1 “物权说”:与物权属性相矛盾 | 第13-15页 |
2.1.2 “债权说”:与司法实践矛盾——债权无法成为盗窃的对象 | 第15页 |
2.1.3 “知识产权说”:知识产权客体的思想性与虚拟财产本质不符 | 第15-16页 |
2.2 虚拟财产性质的合理判断:无形财产权 | 第16-20页 |
2.2.1 我国财产权理论应接纳无形财产权概念 | 第16-17页 |
2.2.2 虚拟财产权归属于无形财产权的合理性证成 | 第17-20页 |
3 虚拟财产权的公示方式及变动模式的确定 | 第20-32页 |
3.1 虚拟财产权公示的理论基础 | 第20-22页 |
3.1.1 需要进行公示的权利类型探讨 | 第20-21页 |
3.1.2 虚拟财产权公示制度的价值 | 第21-22页 |
3.2 知识产权的公示方式给虚拟财产权的启示 | 第22-24页 |
3.2.1 公示方式的确定要考虑虚拟财产具有较强的技术性特征 | 第22-23页 |
3.2.2 公示方式要方便第三人知悉 | 第23页 |
3.2.3 公示方式的确定要考虑虚拟财产交易的频繁性和即时性 | 第23-24页 |
3.3 选择准占有为虚拟财产权的公示方式的合理性 | 第24-27页 |
3.3.1 虚拟财产权与准占有的效力相适应 | 第24-26页 |
3.3.2 准占有的成立不要求对物进行现实地占有 | 第26页 |
3.3.3 准占有的客体为权利与虚拟财产权的财产权性质吻合 | 第26-27页 |
3.3.4 准占有具有表征权利的作用 | 第27页 |
3.4 虚拟财产权准占有的具体表现方式 | 第27-29页 |
3.4.1 账号密码的控制 | 第28页 |
3.4.2 数据代码的控制 | 第28-29页 |
3.5 虚拟财产权的变动模式:合意+转移准占有 | 第29-32页 |
3.5.1 “合意”满足权利变动有因性的要求 | 第29-30页 |
3.5.2 “转移准占有”满足变动模式要考虑效率和成本等因素 | 第30-32页 |
4 虚拟财产权变动中的几个特殊问题分析 | 第32-39页 |
4.1 非法获取的虚拟财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第32-36页 |
4.1.1 虚拟财产可以是善意取得的客体 | 第32-33页 |
4.1.2 善意取得不应排除被盗赃的虚拟财产 | 第33-34页 |
4.1.3 买受人可以善意取得通过“私服”“外挂”获取的虚拟财产 | 第34-36页 |
4.2 虚拟财产服务商采取“封号”“删除”行为时应承担的义务 | 第36-37页 |
4.3 虚拟财产的分割方式 | 第37-39页 |
4.3.1 传统分割方式 | 第38页 |
4.3.2 特殊分割方式 | 第38-39页 |
结语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6页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