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两法衔接”机制的一般问题 | 第8-15页 |
(一) “两法衔接”机制的时代背景与立法现状 | 第8-10页 |
1、“两法衔接”机制的时代背景 | 第8页 |
2、“两法衔接”机制的立法现状 | 第8-10页 |
(二) “两法衔接”机制的内容界定 | 第10-12页 |
1、“两法衔接”机制的有关概念界定 | 第10-11页 |
2、“两法衔接”机制各要素内在关系 | 第11-12页 |
(三) 国内外“两法衔接”的理论和制度基础 | 第12-15页 |
1、西方法治发达国家权力制衡理论 | 第12页 |
2、社会主义国家法律监督权理论 | 第12-13页 |
3、我国理论取向及现行制度基础 | 第13-15页 |
二、“两法衔接”机制的实践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 第15-22页 |
(一) “两法衔接”机制的实践情况 | 第15-18页 |
1、“两法衔接”机制下检察机关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 第15-16页 |
2、“两法衔接”机制下建立的具体衔接制度和机制 | 第16-18页 |
(二) “两法衔接”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18-22页 |
1、国家法律位阶比较低,部门立法分头并进 | 第18-19页 |
2、理论研究重衔接制度的构想,轻视监督理论的探究 | 第19-20页 |
3、司法实践重衔接机制的完善,轻监督机制的建立 | 第20页 |
4、检察机关重诉讼监督职能的单一运用,轻监督职能的综合运用 | 第20-22页 |
三、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的关键——行政执法公开的实现 | 第22-26页 |
(一) 行政执法公开包括执法过程公开和执法内容公开 | 第22-23页 |
(二) 行政执法公开是启动“两法衔接”机制的前提 | 第23-24页 |
(三) 行政执法公开是“两法衔接”机制顺利运行的保障 | 第24页 |
(四) 行政执法公开有利于“两法衔接”机制的证据衔接 | 第24-26页 |
四、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的核心——行政执法监督权的确立 | 第26-36页 |
(一) 构建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权为中心的法律体系 | 第27-29页 |
1、宪法层面确立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权 | 第27-28页 |
2、法律层面规定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权内容 | 第28-29页 |
(二) 实现从完善衔接机制到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的转变 | 第29-32页 |
1、明确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机制中的监督内容 | 第29-30页 |
2、明确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机制中的监督方式 | 第30页 |
3、明确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机制中的监督程序 | 第30-32页 |
(三) 实现从检察监督职权的单一运用向综合运用的转变 | 第32-36页 |
1、“两法衔接”机制需要整合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诉讼监督职权 | 第32-33页 |
2、“两法衔接”机制需要发挥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查办职务犯罪作用 | 第33-34页 |
3、“两法衔接”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配合力量 | 第34-36页 |
结语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40页 |
致谢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