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1页 |
第1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概述 | 第11-20页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出台背景 | 第11-12页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的五大机制 | 第12-18页 |
·预防机制 | 第12-13页 |
·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 | 第13-14页 |
·国际司法合作与执法合作机制 | 第14-15页 |
·资产追回与返还机制 | 第15-17页 |
·履约监督机制 | 第17-18页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出台的现实意义 | 第18-20页 |
第2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我国综合预防腐败机制的建立 | 第20-27页 |
·建立预防腐败犯罪机制是公约的一大创新 | 第20页 |
·公约对缔约国建立预防机制的要求 | 第20-22页 |
·中国在预防腐败犯罪方面的差距及完善 | 第22-27页 |
·加紧制定有关预防性反腐败的法律、法规 | 第22-24页 |
·尽快建立专门的实施、监督协调机构 | 第24页 |
·强化行政管理的公开、透明度 | 第24-25页 |
·落实公务员职能利益冲突的标准 | 第25页 |
·认真探讨社会参与的有效途径 | 第25-27页 |
第3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我国刑法的完善 | 第27-40页 |
·公约对腐败犯罪的界定 | 第27-28页 |
·我国刑法规定与公约规定的主要差距 | 第28-29页 |
·完善我国刑法的思考和建议 | 第29-40页 |
·在贪污贿赂罪犯罪主体上,以“公职人员”取代“国家工作人员”,并增加相关罪名 | 第29-32页 |
·在犯罪对象上,突破原有特定局限,扩大适用范围 | 第32-34页 |
·在犯罪主观方面,取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之目的要件 | 第34-35页 |
·在客观要件上,变列举式为概括式,取消贪污罪、受贿罪的数额及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规定 | 第35-36页 |
·增设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组织官员罪 | 第36-38页 |
·增加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 第38-40页 |
第4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完善 | 第40-67页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的反腐败诉讼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的原则 | 第40-42页 |
·公约规定的惩治腐败犯罪的司法程序 | 第42-50页 |
·公约规定的反腐败刑事诉讼的国际合作 | 第50-56页 |
·依公约规定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思考和建议 | 第56-67页 |
·加快司法协助立法 | 第57-58页 |
·建立刑事没收制度,扩大没收对象 | 第58-59页 |
·建立缺席审判制度 | 第59-61页 |
·调整和完善资产追回程序的举证制度 | 第61-62页 |
·对冻结扣押规定适用条件 | 第62页 |
·确立资产追回程序中的推定制度 | 第62-64页 |
·建立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罚没裁决的司法审查机制 | 第64-65页 |
·完善保护善意第三人权利的制度 | 第65-67页 |
第5章 结论 | 第67-68页 |
参考文献 | 第68-71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第71-72页 |
致谢 | 第72-73页 |
研究生履历 | 第7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