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导言 | 第10-12页 |
第一章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 | 第12-20页 |
第一节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 | 第12-15页 |
一、法国、日本的不动产优先权模式 | 第12-13页 |
二、德国的让与保全抵押权模式 | 第13-14页 |
三、瑞士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定抵押权模式 | 第14-15页 |
第二节 我国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性质的论争 | 第15-16页 |
一、留置权说 | 第15页 |
二、法定抵押权说 | 第15页 |
三、优先权说 | 第15-16页 |
第三节 我国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定位 | 第16-20页 |
一、对法定抵押权说理由的质疑 | 第16-17页 |
二、笔者对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定性的看法 | 第17-20页 |
第二 章 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构成 | 第20-32页 |
第一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的主体 | 第20-22页 |
一、工程勘察人、设计人能否享有优先权 | 第20-21页 |
二、分包人、转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能否享有优先权 | 第21-22页 |
第二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客体 | 第22-26页 |
一、应限定于新建、增建以及重大修缮工程 | 第22-23页 |
二、应限定于发包人所有的建设工程 | 第23-24页 |
三、不应限定于通过竣工或验收的工程 | 第24页 |
四、不应包含土地使用权 | 第24-25页 |
五、应合理界定“不宜折价、拍卖”工程的范围 | 第25-26页 |
第三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担保的债权范围 | 第26-29页 |
一、是否包括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 | 第27页 |
二、是否包括垫资款 | 第27-28页 |
三、是否包括利润 | 第28-29页 |
第四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成立时间 | 第29-32页 |
第三章 工程价款优先权受偿权的行 使 | 第32-38页 |
第一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行使期限 | 第32-33页 |
第二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行使程序及方式 | 第33-35页 |
一、催告是否应该是行使的前置程序 | 第33-34页 |
二、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行使方式 | 第34-35页 |
第三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中的两个争议问题 | 第35-38页 |
一、放弃优先权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 第35-36页 |
二、工程价款优先权的确认程序问题 | 第36-38页 |
第四章 工程价款优先权登记制度的建立 | 第38-44页 |
第一节 登记公示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 第38-40页 |
一、“法律的直接规定”不能取代物权变动的“公示” | 第38-39页 |
二、登记可以维护交易安全,彰显公平公正 | 第39-40页 |
第二节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立法例的考察 | 第40-41页 |
一、法国、日本的不动产优先权模式 | 第40页 |
二、德国的让与保全抵押权模式 | 第40-41页 |
三、瑞士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定抵押权模式 | 第41页 |
第三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登记制度的立法设计 | 第41-44页 |
一、登记效力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41-42页 |
二、登记方式与数额 | 第42-44页 |
第五章 优先权与抵押权及买受人权利之顺位 | 第44-49页 |
第一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与抵押权的顺位 | 第44-46页 |
第二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与买受人权利的顺位 | 第46-49页 |
结语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3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3-54页 |
后记 | 第54-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