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导论 | 第14-44页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假设 | 第14-15页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15-21页 |
(一) 产权与产权分化 | 第15-18页 |
(二) 国家治理与治理能力 | 第18-20页 |
(三) 宗族与宗族共同体 | 第20-21页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第21-32页 |
(一) 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的关系研究 | 第22-24页 |
(二) 公、私产权与国家治理 | 第24-27页 |
(三) 公、私产权与共同体治理 | 第27-29页 |
(四) 公、私产权与宗族共同体治理 | 第29-32页 |
四、研究视角与分析框架 | 第32-35页 |
(一) 阶级分析视角下的产权与宗族治理 | 第32页 |
(二) “结构——功能”视角下的产权与宗族治理 | 第32-33页 |
(三) “系谱论”与“文化论”视角下的产权与宗族治理 | 第33-34页 |
(四) 研究现状评述 | 第34-35页 |
五、研究方法与研究单位 | 第35-38页 |
(一) 研究方法 | 第35-37页 |
(二) 资料来源 | 第37页 |
(三) 研究单位 | 第37-38页 |
六、个案概况 | 第38-44页 |
第一章 以公立族:公有产权建构与宗族的兴起 | 第44-76页 |
一、祖先开基与宗族由来 | 第44-51页 |
(一) 开基司前 | 第44-47页 |
(二) 自然条件约束下的宗族繁衍 | 第47-50页 |
(三) 因地而立的吴氏宗族 | 第50-51页 |
二、祠堂、围寨与宗族边界的确立 | 第51-62页 |
(一) “九门千家村”的规划 | 第52-53页 |
(二) 祠堂建立与宗族的形成 | 第53-58页 |
(三) “司前寨”与聚族而居 | 第58-62页 |
三、以公有产权构建宗族经济基础 | 第62-74页 |
(一) 作为共同财产统称的“众典” | 第63-65页 |
(二) 蒸尝田的设置与祖先祭祀 | 第65-71页 |
(三) 祖坟修建下的“风水庇佑” | 第71-73页 |
(四) 公山与宗族的“靠山” | 第73-74页 |
四、小结 | 第74-76页 |
第二章 不私不活:私有产权分化下的活力与张力 | 第76-106页 |
一、私有经营下的生产活力 | 第76-83页 |
(一) 以家庭为单元的私有产权 | 第77-79页 |
(二) 家庭分工与生产互助 | 第79-81页 |
(三) 家庭交换与自给自足 | 第81-83页 |
二、因商而富:私有扩张与宗族繁荣 | 第83-88页 |
(一) 商业发展带来的宗族动力 | 第83-84页 |
(二) 财富积累与房支的发展 | 第84-88页 |
三、分家:财产的继替与宗族延续 | 第88-97页 |
(一) “分灶”与新家庭的成立 | 第90页 |
(二) “经场人”主持下的分家过程 | 第90-91页 |
(三) 单系继承:“传男不传女” | 第91-94页 |
(四) 诸子均分:财产的平均分割 | 第94-96页 |
(五) 分家下的财产流动与继替 | 第96-97页 |
四、产权分化引发的宗族张力 | 第97-104页 |
(一) “说不清的公产,闹不完的梗” | 第98-100页 |
(二) 房支间的利益纷争 | 第100-102页 |
(三) 常见的家产纠纷 | 第102-103页 |
(四) 私有产权发展下的私利扩张 | 第103-104页 |
五、小结 | 第104-106页 |
第三章 以公护私:个体风险与宗族公共保障 | 第106-130页 |
一、“国家不在场”下的政府保障 | 第106-110页 |
(一) 以“收税抓丁”为主的政府职能 | 第107-108页 |
(二) 有限的国家公共建设 | 第108-109页 |
(三) 脆弱的政府救灾与救济 | 第109-110页 |
二、风险社会与公共安全的维系 | 第110-116页 |
(一) 自然灾害下的宗族保护 | 第110-112页 |
(二) 以“流水会”为载体的安全防卫 | 第112-114页 |
(三) 对抗来自外部的威胁 | 第114-116页 |
三、公有产权供给下的个体多重保障 | 第116-123页 |
(一) “陂水会”与公共水利 | 第116-119页 |
(二) “义仓”与族内救济 | 第119-120页 |
(三) 弱势群体的救济 | 第120-121页 |
(四) 公共教育的提供 | 第121-123页 |
四、私有产权的联合与公益事业 | 第123-127页 |
(一) “养老田”与养老保障 | 第123-124页 |
(二) “同年会”下的联合保障 | 第124-126页 |
(三) 富户“散财”与公益建设 | 第126-127页 |
五、小结 | 第127-130页 |
第四章 均衡公私:调和的规则与机制 | 第130-156页 |
一、以权威治理调节公私矛盾 | 第130-137页 |
(一) 以“老神会”为载体的宗族治理 | 第130-132页 |
(二) 族长与重大纠纷的处理 | 第132-133页 |
(三) “话事头”的调解 | 第133-135页 |
(四) 无地位的保、甲长 | 第135-137页 |
二、规则约束下的公私调和 | 第137-143页 |
(一) 乡俗调控与族产保护 | 第138-139页 |
(二) “亲族先买制”下的产权买卖 | 第139-141页 |
(三) 族规祖训与“软性约束” | 第141-143页 |
三、利益调适:连成一体的公与私 | 第143-154页 |
(一) “公有私营”下的利益连带 | 第143-148页 |
(二) 分层治理与利益兼顾 | 第148-154页 |
四、小结 | 第154-156页 |
结论与思考 | 第156-167页 |
一、研究假设的回应 | 第156-159页 |
(一) “私”的增长不是简单炸毁“公”,而是一个漫长的替代过程 | 第156-157页 |
(二) 公有与私有具有内在的张力,关键在于有效的治理来进行调和 | 第157-158页 |
(三) 公有与私有并非二元对立,两者的存续取决于特定的历史条件 | 第158-159页 |
二、公、私产权与宗族治理的逻辑 | 第159-163页 |
(一) 宗族社会的“祖赋产权”特性 | 第159-161页 |
(二) 宗族产权分化下的多重功能 | 第161页 |
(三) 产权分化与宗族治理机制 | 第161-163页 |
三、公与私:对当下农村治理的启示与思考 | 第163-167页 |
(一) 农村产权制度的安排是建立在一定条件基础上的 | 第163-165页 |
(二) 当下的农村治理须关注“血缘之公”向“地域之公”的转变 | 第165页 |
(三) 国家公共治理的有效构建需要找准契合的制度“接点” | 第165-167页 |
参考文献 | 第167-176页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 | 第176-177页 |
附录: 调查日记(节选) | 第177-212页 |
致谢 | 第212-21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