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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权处分合同的有效性--以两大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为视角

摘要第3-4页
Abstract第4页
引言第7页
一、 无权处分概述第7-16页
    (一) 无权处分的概念第7-8页
    (二) 关于无权处分的效力问题的三种学说第8-10页
        1. 无效说第8-9页
        2. 效力待定说第9页
        3. 有效说第9-10页
    (三)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认定第10-14页
        1. 审判活动中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认定的案例第10-14页
        2. 司法解释中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认定第14页
    (四) 无权处分合同有效性的理论基础:物权变动模式第14-16页
二、 物权形式主义对无权处分合同有效的合理性解释第16-22页
    (一) 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的内涵第16-17页
    (二)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之区分的涵义及价值第17-21页
        1.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二分的内涵第17-18页
        2. 区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理论基础第18-20页
        3. 区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价值第20-21页
    (三) 物权行为独立于债权行为第21-22页
        1. 与物权变动有关的处分行为专指物权行为第21页
        2. 债权合同的效力不以享有处分权为前提第21-22页
三、 债权形式主义对无权处分合同有效的解释第22-25页
    (一) 债权形式主义的涵义第22-23页
    (二) 无权处分行为的债权合同效力独立于物权变动的效力第23-24页
        1. 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以债权合同生效为前提第23页
        2. 不存在独立的物权合同(合意)第23-24页
    (三) 无权处分合同皆为有效第24-25页
        1. 交易相对人为善意时无权处分合同有效第24页
        2. 交易相对人为恶意时无权处分合同有效第24-25页
四、 对两种物权变动模式的分析第25-31页
    (一) 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不客观性第26-28页
        1. 与物债二分的立法体系不相协调第26页
        2. 与我国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不统一第26-28页
    (二) 物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合理性第28-31页
        1. 与物债二分的立法体系相协调第28-30页
        2. 与我国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相统一第30-31页
结语第31-32页
注释第32-34页
参考文献第34-36页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第36-37页
致谢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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