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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法律关系性质认定--以朱俊芳案、杨伟鹏案为例

摘要第4-5页
abstract第5页
第1章 引言第8-10页
    1.1 研究综述第8页
    1.2 研究方法第8-9页
    1.3 研究目的第9-10页
第2章 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第10-15页
    2.1 基本案情概述第10页
    2.2 争议焦点及判决对比第10-12页
    2.3 问题提出第12页
        2.3.1 如何认定成立当事人间担保关系第12页
        2.3.2 如何认定“以房抵债”条款有效性第12页
    2.4 其他相似案例统计第12-15页
第3章“以房抵债”判决梳理及判决理由评析第15-20页
    3.1 评析“当事人间成立并立而又联系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借款协议”第15页
    3.2 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第15-20页
        3.2.1 评析“名为买卖,实为借贷之担保,担保违背物权法定原则而无效”第16-17页
        3.2.2 评析“名为买卖,实为借贷之担保,担保存在流质条款”第17-18页
        3.2.3 评析“担保性质为以预告登记为物权效力要件的后让与担保”第18-20页
第4章“以房抵债”性质辨析第20-28页
    4.1 涉案“买卖合同”的法律性质认定第21-24页
        4.1.1 涉案“买卖合同”非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第21页
        4.1.2 涉案“买卖合同”非抵押合同等典型担保合同第21-22页
        4.1.3 涉案“买卖合同”非“代物清偿协议”,也非“以物抵债协议”第22-23页
        4.1.4 涉案“买卖合同”为一般债权担保,且为设立担保物权的负担行为第23-24页
    4.2 案件中担保的分类和性质认定第24-26页
        4.2.1 担保在传统民法体系中的分类第24-25页
        4.2.2 涉案担保分类及性质认定第25-26页
    4.3“以房抵债”担保形式不属于一般非典型担保第26-28页
        4.3.1 不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第27页
        4.3.2 担保基础并非担保标的“所有权”第27-28页
第5章 影响类似案件裁判结果因素第28-31页
    5.1 借款合同与买卖合同间牵连关系类型第28-29页
    5.2 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第29页
    5.3 依照合同约定解释合同第29-30页
    5.4 同流质条款相区别第30-31页
第6章 结语第31-32页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第32-33页
致谢第33-34页
参考文献第34-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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