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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3页
 一、选题背景第10页
 二、选题意义第10-11页
 三、文献综述第11-13页
第一章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概述第13-24页
 一、保险保障基金与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界定第13-17页
  (一) 保险保障基金的定义第13页
  (二)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定义第13-14页
  (三)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结构第14-17页
 二、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特征第17-18页
  (一) 法定性第17页
  (二) 救济性第17页
  (三) 中立性第17-18页
  (四) 行业互助性第18页
 三、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理论基础第18-20页
  (一) 金融脆弱性第18-19页
  (二) 金融外部性第19-20页
 四、保险保障基金的作用第20-24页
  (一) 积极作用第20-21页
  (二) 消极作用第21-24页
第二章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国别比较第24-30页
 一、美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第24-26页
  (一) 一枝独秀的纽约州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第24-25页
  (二) 影响深远的全国保险监督官委员会示范法第25-26页
  (三) 专司协作的州际财险、寿险保障基金协会第26页
 二、英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第26-27页
 三、日本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第27-28页
 四、其他国家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第28-30页
  (一) 加拿大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第28-29页
  (二) 澳大利亚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第29-30页
第三章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现状第30-36页
 一、从立法位阶以及法律体系方面考量第30-31页
  (一) 立法位阶低,体系不完善第30-31页
  (二) 术语不规范,矛盾冲突多第31页
  (三) 责任的缺失,基金易滥用第31页
 二、从基金筹集及融资基础方面考量第31-34页
  (一) 财险、寿险征收比例失调,平准费率有待调整第31-32页
  (二) 投资型保险纳入保障范围,保障范围过于笼统第32-33页
  (三) 再融资机制缺乏明确规定,极易导致财政兜底第33-34页
 三、从制度构建目的方面考量——没有充分尊重保单持有人的选择权第34页
 四、从基金管理机构方面考量第34-36页
  (一)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独立性专业性不足第34-35页
  (二)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第35-36页
第四章 完善我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设想第36-45页
 一、提高立法位阶、完善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体系第36-37页
  (一) 提高立法位阶,加快制定配套规定第36页
  (二) 规范术语,消除体系内矛盾冲突第36-37页
  (三) 补充责任,规制滥用基金的行为第37页
 二、提高征收比例,缩小保险保障基金保障范围第37-38页
 三、探讨风险费率的可行性第38-40页
 四、赋予保单持有人更多的选择权—对寿险保障基金救济的新构想第40页
 五、建立保险保障基金再融资机制第40-41页
  (一) 银行贷款第40-41页
  (二) 政府拨款第41页
 六、明确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与保险监管机关的关系第41-45页
  (一)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监管职能之争论第41-43页
  (二) 独立、专业、高效的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第43-45页
结论第45-46页
参考文献第46-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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