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3-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绪论 | 第13-19页 |
第一节 选题的来源与意义 | 第13-15页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15-17页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第17-19页 |
一、研究思路 | 第17页 |
二、研究方法 | 第17-18页 |
三、创新之处 | 第18-19页 |
第一章 近代教育法的界定 | 第19-53页 |
第一节 近代教育法的界定 | 第19-30页 |
一、教育与教育行政 | 第19-26页 |
二、教育法与教育行政法 | 第26-30页 |
第二节 近代教育法的分类 | 第30-39页 |
一、近代教育法的分类 | 第30-35页 |
二、近代高等教育法的分类 | 第35-39页 |
第三节 近代高等教育法的分期 | 第39-53页 |
一、清末高等教育法 | 第39-44页 |
二、民国时期的高等教育法 | 第44-53页 |
第二章 高等教育法的初创(1898-1911) | 第53-86页 |
第一节 高等教育法的初步尝试 | 第53-69页 |
一、提倡教育改革人士对高等教育法制之主张 | 第53-57页 |
二、高等教育法规的制颁 | 第57-64页 |
三、高等教育法的现实局限 | 第64-68页 |
四、萌芽期高等教育法的特点 | 第68-69页 |
第二节 清末教育法立法主体的初设 | 第69-79页 |
一、中央专职教育行政机关诞生——设立学部 | 第70-73页 |
二、专权到分权:教育立法权由皇权独揽到学部分权的转变 | 第73-79页 |
第三节 皇权下教育行政机关与高校关系:集权与被组织 | 第79-86页 |
一、政府主导与清末大学的缘起 | 第79-82页 |
二、皇权下政府对大学的严控 | 第82-86页 |
第三章 民国前期高等教育法的重建(1912-1926) | 第86-138页 |
第一节 民国前期的高等教育法 | 第86-103页 |
一、新学制的颁布 | 第87-91页 |
二、高等教育法对高校课程及教科书的规范 | 第91-97页 |
三、高等教育法对高校教学管理体系的改革 | 第97-99页 |
四、民国前期高等教育法的特点 | 第99-103页 |
第二节 民初高等教育立法主体及其权限 | 第103-112页 |
一、国家教育立法机关及其权限 | 第103-108页 |
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机构及其教育立法权限 | 第108-112页 |
第三节 民国前期政府与高校间的关系状态:放任与抵制 | 第112-130页 |
一、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革 | 第113-118页 |
二、大学对政府不当行为的抵制 | 第118-124页 |
三、大学自治的开创 | 第124-130页 |
第四节 民国前期教育行政纠纷的司法救济 | 第130-138页 |
一、民国大学控告工商总长案:民初平政院设立的缘起 | 第131-133页 |
二、鲁迅诉教育部违法处分案:民初教育行政诉讼第一案 | 第133-138页 |
第四章 民国后期高等教育法的体系化(1927-1949) | 第138-177页 |
第一节 民国后期高等教育法的突破 | 第138-149页 |
一、“十年建国”时期学制法规的显著进展(1927-1937) | 第138-140页 |
二、抗战时期的高等教育法:战时性与平时性的兼顾 | 第140-144页 |
三、战后高等教育法:教育恢复与法规体系的完善 | 第144-147页 |
四、民国后期高等教育法的特点 | 第147-149页 |
第二节 民国后期教育行政立法主体的更替 | 第149-159页 |
一、国家教育立法机关及其教育立法权限 | 第149-151页 |
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机构及其教育立法权限 | 第151-159页 |
第三节 民国后期教育部与高校间的实际状况:尊重与冲突并存 | 第159-169页 |
一、政府对大学独立的有限尊重 | 第159-165页 |
二、大学与政府间的一般矛盾 | 第165-167页 |
三、部校间于学生运动的冲突 | 第167-169页 |
第四节 民国后期行政法院审理教育行政纠纷的司法救济 | 第169-177页 |
一、行政法院受理教育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及原因 | 第169-171页 |
二、行政法院审理教育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 第171-177页 |
第五章 近代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成效 | 第177-206页 |
第一节 清末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成效 | 第177-187页 |
一、对传统教育价值观念的改变 | 第177-180页 |
二、对清末大学的组织与规范 | 第180-181页 |
三、促进了近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 | 第181-187页 |
第二节 民国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成效 | 第187-206页 |
一、促进了近代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的完善 | 第187-190页 |
二、推动了中国早期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 | 第190-199页 |
三、为现代大学所提倡的“学术自由”提供了良好的典范 | 第199-206页 |
参考文献 | 第206-21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