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前言 | 第8-16页 |
(一)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第8-9页 |
1. 选题背景 | 第8-9页 |
2. 研究意义 | 第9页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9-14页 |
1. 国外研究现状 | 第9-11页 |
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1-14页 |
(三) 本文的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第14-15页 |
1. 本文的研究思路 | 第14页 |
2. 本文的研究内容 | 第14-15页 |
3. 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15页 |
(四) 创新点及不足 | 第15-16页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的基本理论基础 | 第16-22页 |
(一) 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16-20页 |
1.“村改居”社区的缘起、内涵和特点 | 第16-18页 |
2. 公共文化服务 | 第18-19页 |
3.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的内涵和要素 | 第19-20页 |
(二) 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20-22页 |
1. 公共产品理论 | 第20-21页 |
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第21-22页 |
二、深圳市宝安区“村改居”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的现状分析 | 第22-30页 |
(一) 宝安区“村改居”社区的概述 | 第22-24页 |
1. 宝安区概况 | 第22页 |
2. 宝安区“村改居”社区的形成 | 第22-23页 |
3. 宝安区“村改居”社区的特征 | 第23-24页 |
(二) 深圳市宝安区“村改居”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的现状 | 第24-30页 |
1. 初具形态的多元主体供给机制 | 第24-26页 |
2. 创新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运行机制 | 第26-29页 |
3.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新型评估机制 | 第29-30页 |
三、深圳市宝安区“村改居”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30-40页 |
(一) 深圳市宝安区“村改居”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第30-37页 |
1. 供给主体间权责不清,协同效能低 | 第30-31页 |
2.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运行中,居民参与度低,监督评估不到位 | 第31-35页 |
3. 第三方评估受限,评估体系欠科学 | 第35-37页 |
(二) 深圳市宝安区“村改居”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37-40页 |
1. “村改居”社区发展的历史局限性 | 第37-38页 |
2. 传统体制惯性的约束与制度缺失 | 第38-39页 |
3.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评估机制中政府强势,第三方评估机构成熟度不够 | 第39-40页 |
四、完善宝安区“村改居”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的构想 | 第40-45页 |
(一) 理顺关系,建立多元供给主体的网络协调机制 | 第40-41页 |
1. 理顺“村改居”社区内部各组织机构间的权、责、利 | 第40页 |
2.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长效对话协商机制 | 第40-41页 |
(二)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运行机制 | 第41-42页 |
1. 增强“村改居”社区居民公共文化服务决策参与意识及能力 | 第41页 |
2. 建立起科学长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定价机制 | 第41页 |
3.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招投标机制 | 第41-42页 |
4.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相关法律制度 | 第42页 |
5.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的社会监督机制 | 第42页 |
(三)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评估机制 | 第42-45页 |
1. 加快完善第三方机构评估工作机制 | 第42-43页 |
2. 建立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相结合的全过程评估 | 第43页 |
3. 构建科学的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体系 | 第43-45页 |
五、总结与展望 | 第45-46页 |
注释 | 第46-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