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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体制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7页
引言第7-11页
第一章 基本法逻辑下的行政主导体制第11-20页
 第一节 行政主导体制的由来第11-13页
  一、 港英政府实施行政主导第11-12页
  二、 《基本法》保留了原政治体制行之有效的部分第12页
  三、 回归前后行政主导体制的差异第12-13页
 第二节 香港实施行政主导制的原因第13-16页
  一、 “一国两制”原则的要求第14-15页
  二、 均衡参与的民主要求第15页
  三、 管理的高效有利于稳定繁荣第15-16页
 第三节 行政主导制在《基本法》中的体现第16-20页
  一、 《基本法》中行政主导体制的含义第16页
  二、 《基本法》中行政主导体制的安排第16-20页
第二章 行政主导体制的运作困境第20-31页
 第一节 行政权受制于立法权第20-24页
  一、 政府对立法会负责第20-21页
  二、 立法会越权导致行政长官权力弱化第21-24页
 第二节 行政长官缺乏政党支持第24-26页
  一、 行政权与政党制度分割第24-25页
  二、 行政长官缺乏执政联盟第25页
  三、 政府施政受到功能缺失性政党反对第25-26页
 第三节 行政长官施政缺乏稳定的民意支持第26-31页
  一、 立法会指责行政长官民意基础不足第26-27页
  二、 功能界别未能成功实现对行政长官的支持第27-29页
  三、 行政会议角色缺位第29-31页
第三章 行政主导体制的出路第31-41页
 第一节 协调行政与立法关系第31-37页
  一、 发挥行政与立法协调机制作用——改革功能组别和行政会议第31-34页
   (一)保留和改革功能界别第31-33页
   (二)改革行政会议第33-34页
  二、 落实行政长官普选——扩大行政长官民意基础第34-35页
  三、 运行中央政府在行政长官普选中的宪制性权力——强化行政权第35-37页
 第二节 发展香港的政党政治第37-41页
  一、 取消对行政长官的政党背景的限制第37-39页
  二、 正视政党的存在:扩大政治委任制第39-41页
结语第41-43页
参考文献第43-45页
后记第45-46页
致谢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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