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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及其在我国的确立

论文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10页
绪论第10-19页
基础篇第19-77页
 第一章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基本含义第20-41页
  第一节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及相关概念综述第20-23页
   一、 禁止双重危险与一事不再理第21-22页
   二、 既判力与一事不再理第22页
   三、 既判力与禁止双重危险第22-23页
  第二节 既判力、一事不再理和禁止双重危险之界定第23-31页
   一、 一事不再理第23-25页
   二、 既判力第25-29页
   三、 禁止双重危险第29-31页
  第三节 既判力、一事不再理与禁止双重危险之异同第31-36页
   一、 不同之处第31-34页
   二、 相同之处第34-35页
   三、 概念的取舍第35-36页
  第四节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价值第36-41页
   一、 在被告人利益方面第36-38页
   二、 在公共利益方面第38-41页
 第二章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构成第41-63页
  第一节 英美法上的禁止双重危险第41-50页
   一、 危险第41-45页
   二、 生命或肢体第45-46页
   三、 同一犯罪第46-47页
   四、 附带禁反言第47-48页
   五、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例外第48-50页
  第二节 大陆法系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构成第50-60页
   一、 “危险”第50-52页
   二、 同一犯罪第52-54页
   三、 “争点效”理论第54-56页
   四、 例外第56-60页
  第三节 国际法上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第60-63页
   一、 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第60-61页
   二、 国际公约规定所展示的底线第61-63页
 第三章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形成和确立的基础第63-77页
  第一节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历史逻辑第63-67页
   一、 神学理念的影响第63-64页
   二、 法律理性的发达第64-65页
   三、 刑事司法权的统一第65-66页
   四、 与专制王权的斗争第66-67页
  第二节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理性逻辑第67-72页
   一、 事实的不确定性第68-69页
   二、 法律的不确定性第69-72页
  第三节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诉讼逻辑第72-77页
   一、 司法独立之要求第72-74页
   二、 司法的被动性第74-77页
问题篇第77-165页
 第四章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问题第78-100页
  第一节 一审中的问题第78-83页
   一、 检控方撤诉后的再起诉第78-81页
   二、 法院变更罪名问题第81-83页
  第二节 二审中的问题第83-90页
   一、 无限制发回重审第83-86页
   二、 检察机关抗诉第86-89页
   三、 全面审查原则第89-90页
  第三节 再审中的问题第90-100页
   一、 关于刑事再审的几个典型案例第91-93页
   二、 从启动再审主体看第93-95页
   三、 从再审的内容看第95-96页
   四、 从启动再审理由上看第96-98页
   五、 从再审的程序看第98-100页
 第五章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障碍——政法体制第100-113页
  第一节 政法体制的含义第100-104页
   一、 政法理念的意识形态化第100-101页
   二、 党的领导是政法体制的核心第101-103页
   三、 政法体制的直接表现是司法的政治化第103-104页
  第二节 政法体制对司法的控制第104-110页
   一、 党委审批案件第104-106页
   二、 政法委的执法监督第106-107页
   三、 对司法人员的控制第107-110页
  第三节 政法体制下司法不独立对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影响第110-113页
 第六章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障碍——政法逻辑第113-124页
  第一节 司法吸纳政治第113-116页
  第二节 政法逻辑的“二元对立”第116-118页
  第三节 政法逻辑中的“维稳”思维第118-124页
   一、 司法功能的镇制化第119-121页
   二、 “严打”——镇制功能的运动化第121-122页
   三、 稳定“碾碎”人权第122-124页
 第七章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障碍——国家主义第124-131页
  第一节 由忠君到爱国——被国家阴影遮蔽的公民第124-126页
  第二节 感恩政治——如何去要求你的上帝第126-128页
  第三节 “敌我”话语——恫吓之下的民众顺从第128-131页
 第八章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障碍——司法不公正第131-148页
  第一节 错案第131-134页
  第二节 刑事判决的可接受性分析第134-141页
   一、 上诉率第135-137页
   二、 申诉率第137-138页
   三、 信访第138-141页
  第三节 关于司法可接受性的舆情第141-148页
 第九章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障碍——民粹司法第148-155页
  第一节 民意与司法理性第148-150页
  第二节 司法的民粹化第150-155页
   一、 民粹主义第150-151页
   二、 群众路线与民粹司法第151-153页
   三、 民粹司法对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影响第153-155页
 第十章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障碍——检察监督和信访第155-165页
  第一节 检察监督第155-159页
   一、 检察监督的意义第155-157页
   二、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特点第157-158页
   三、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对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影响第158-159页
  第二节 信访制度第159-165页
   一、 “信访”的含义第159-161页
   二、 信访的非制度化第161-163页
   三、 信访对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影响第163-165页
建构篇第165-215页
 第十一章 我国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目标设计第166-189页
  第一节 几个原则性问题第166-170页
   一、 模式问题第166-167页
   二、 价值问题第167-168页
   三、 现状问题第168-169页
   四、 策略问题第169-170页
  第二节 我国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整体框架第170-179页
   一、 危险第170-176页
   二、 同一性第176-177页
   三、 争点效第177-179页
  第三节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一审、二审程序中的体现第179-182页
   一、 控方撤诉后不得任意再次起诉第179-181页
   二、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问题第181-182页
  第四节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对再审制度的重构第182-189页
   一、 关于提起再审的主体第182-183页
   二、 关于设立非常上诉的问题第183-184页
   三、 关于提起再审理由的正当化第184-187页
   四、 关于再审审理程序的完善第187-189页
 第十二章 在我国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策略——更新理念第189-204页
  第一节 深刻认识我国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现实意义第189-195页
   一、 加强人权保护的需要第189-191页
   二、 树立司法权威的需要第191-193页
   三、 融入国际社会的需要第193-195页
  第二节 深刻反思“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第195-200页
   一、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由来及含义第195-197页
   二、 关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争论第197-198页
   三、 关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反思第198-200页
  第三节 深刻理解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不会放纵犯罪第200-204页
   一、 以拒绝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来防止放纵犯罪乃是舍本逐末第200-202页
   二、 对确定属于轻纵的犯罪,禁止双重危险原则通常留有再次追诉的余地第202-204页
 第十三章 在我国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策略——几个切入口第204-215页
  第一节 启蒙新的权利观第204-206页
  第二节 改善执政党对司法的领导第206-209页
  第三节 减少对裁判的不当影响第209-212页
   一、 改造“流水线”式的诉讼构造第209-210页
   二、 废除检察机关的监督权第210-211页
   三、 废除涉诉信访制度第211-212页
  第四节 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第212-215页
参考文献第215-226页
后记第226-228页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第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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