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 第1-19页 |
一、 论文选题研究的缘由 | 第16-17页 |
二、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17-19页 |
第一章 船东保赔协会的演变研究--互助共益为主线 | 第19-37页 |
一、 船东保赔协会的成立史考 | 第19-27页 |
(一) 早期互助保险的雏形与发展 | 第20-23页 |
(二) 18世纪海上保险的境况与失灵 | 第23-24页 |
(三) 船舶(壳)保险协会的崛起与衰落 | 第24-25页 |
(四) 第三方责任的增加与船东保赔协会的诞生 | 第25-27页 |
二、 船东保赔协会的特征与分类 | 第27-37页 |
(一) 船东保赔协会的特征 | 第27-28页 |
(二) 船东保赔协会的地区分类 | 第28-32页 |
(三) 国际保赔协会集团及其职能 | 第32-37页 |
第二章 船东保赔协会的法律构架--自治自主为根基 | 第37-50页 |
一、 船东保赔协会的法律人格 | 第37-41页 |
(一) 英国公司的政治意义和法律意义之历史回溯 | 第37-38页 |
(二) 早期船东保赔协会的法律人格之生成 | 第38-40页 |
(三) 现代保赔协会的法律人格-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之发展 | 第40-41页 |
二、 船东保赔协会的组织构架 | 第41-50页 |
(一) 公司章程与意思自治之互动发展 | 第41-42页 |
(二) 船东保赔协会的组织大纲和章程细则 | 第42-43页 |
(三) 船东保赔协会的会员大会 | 第43-44页 |
(四) 船东保赔协会的董事会 | 第44-46页 |
(五) 船东保赔协会的管理人/经理部 | 第46-48页 |
(六) 船东保赔协会的通讯代理 | 第48-50页 |
第三章 保赔合同的法律机理--入会证书为证明 | 第50-95页 |
一、 保赔合同与入会证书 | 第50-66页 |
(一) 保赔合同既是海上保险合同,又是责任保险合同 | 第50-52页 |
(二) 保赔合同的成立与内容 | 第52-55页 |
(三) 告知与说明义务 | 第55-61页 |
(四) 入会证书及船舶检验 | 第61-66页 |
二、 保赔协会规则的法律原理 | 第66-80页 |
(一) 协会规则之通知 | 第66-67页 |
(二) 协会规则与适用法之解释 | 第67-70页 |
(三) 协会规则之批判 | 第70-71页 |
(四) 作为保证之规则 | 第71-78页 |
(五) 协会规则之违反与变更 | 第78-79页 |
(六) 协会规则之弃权 | 第79-80页 |
三、 保赔协会会员资格论 | 第80-95页 |
(一) 会员资格的取得 | 第80-86页 |
(二) 会员资格的转让 | 第86-89页 |
(三) 会员资格的终止 | 第89-95页 |
第四章 船东保赔协会的承保原理--会员责任或损失为对象 | 第95-123页 |
一、 保赔协会的会费制度 | 第95-100页 |
(一) 会费的性质 | 第95-96页 |
(二) 会费的形式 | 第96-98页 |
(三) 会费的责任 | 第98-100页 |
二、 保赔协会承保概述 | 第100-107页 |
(一) 保赔协会承保与传统保险市场之区别 | 第101-102页 |
(二) 现代保赔协会的单独承保制度 | 第102-103页 |
(三) 协会承保要求提供的信息 | 第103-104页 |
(四) 保险费率、预付会费和追加会费的计算 | 第104-105页 |
(五) 保单年度的“关帐” | 第105-106页 |
(六) 盈余与投资 | 第106页 |
(七) 续会 | 第106-107页 |
三、 保赔协会的承保范围 | 第107-123页 |
(一) 保赔协会的承保条件 | 第107页 |
(二) 保赔协会的承保范围 | 第107-115页 |
(三) 保赔协会承保的特别风险 | 第115-120页 |
(四) 保赔协会承保范围的例外与限制 | 第120-121页 |
(五) 免赔额之适用 | 第121-123页 |
第五章 船东保赔协会的基本义务(一)--理赔 | 第123-144页 |
一、 保赔协会理赔服务体制与理赔权限 | 第123-125页 |
二、 选任理赔顾问与咨询专家 | 第125-126页 |
三、 保赔协会参与诉讼 | 第126-130页 |
(一) 作为第三人参诉 | 第126-127页 |
(二) 行使代位求偿权 | 第127-128页 |
(三) 直诉保赔协会 | 第128-130页 |
四、 理赔注意事项的研究 | 第130-144页 |
(一) 出险的立即通知义务 | 第131-132页 |
(二) 会员出险通知期限 | 第132页 |
(三) 施救费用的理赔 | 第132-134页 |
(四) 海难救助的特别补偿理赔 | 第134-135页 |
(五) 货损理赔事项 | 第135-138页 |
(六) 人身伤亡理赔事项 | 第138-144页 |
第六章 船东保赔协会的基本义务(二)--防损 | 第144-168页 |
一、 防损责任与国际公约之体现 | 第144-155页 |
(一) 海洋环境损害概念分析与国家责任功能界定 | 第144-146页 |
(二) 《海洋法公约》中船舶污染之管辖权体制 | 第146-147页 |
(三) 防治海洋环境污染的部分主要国际条约概述 | 第147-153页 |
(四) 英国船舶油污之立法例 | 第153-154页 |
(五) 美国1990年油污法案(OPA 90) | 第154-155页 |
二、 ISM规则与保赔协会的应对 | 第155-158页 |
(一) ISM Code的形成与履行 | 第155-156页 |
(二) ISM Code对保赔协会的影响 | 第156-158页 |
三、 海上反恐保安措施与保赔协会的应对 | 第158-162页 |
(一) 国际公约对反恐怖袭击的最新规定 | 第158-159页 |
(二) 美国海运业反恐怖袭击及货运申报的新立法 | 第159-160页 |
(三) 保赔保险中的战争险条款 | 第160-161页 |
(四) 对传统海盗行为和武装抢劫的预防措施 | 第161-162页 |
四、 保赔协会防损机制研究--个案分析 | 第162-168页 |
(一) 英国联合王国保赔协会--项目工程 | 第162-163页 |
(二) 联合王国保赔协会--“让错误逃遁”影碟 | 第163-164页 |
(三) 联运保赔协会--解惑答疑 | 第164-165页 |
(四) 加德保赔协会--船上疾病指导 | 第165-168页 |
第七章 船东保赔协会的基本义务(三)--担保 | 第168-193页 |
一、 英国的对物诉讼、扣船制度 | 第168-178页 |
(一) 船舶扣押概述 | 第168-169页 |
(二) 英国对物诉讼历史发展及海事程序规则的新变化 | 第169-171页 |
(三) 对物诉讼、扣船的事由与对象 | 第171-173页 |
(四) 诉物告票的送达与扣船令的申请和执行 | 第173-175页 |
(五) 扣船的阻止、反担保与放船 | 第175-178页 |
二、 海事担保的种类及其比较 | 第178-181页 |
(一) 保释担保 | 第179页 |
(二) 钱存法院 | 第179-180页 |
(三) 银行保函 | 第180页 |
(四) 保赔协会保函 | 第180-181页 |
三、 保赔协会保函的形式及其担保条件 | 第181-185页 |
(一) 协会保函的形式与内容 | 第181-182页 |
(二) 协会提供保函的条件 | 第182-185页 |
四、 协会与会员间纠纷解决及管辖权选择 | 第185-193页 |
(一) 保赔协会与会员间纠纷之解决 | 第185-187页 |
(二) 海事仲裁裁决与担保 | 第187-188页 |
(三) 保赔协会协议管辖与法律适用 | 第188-193页 |
第八章 船东保赔协会的发展走势与中船保之体制创新(代结论) | 第193-202页 |
一、 竞争与市场化:保赔协会非盈利背后的价值取向 | 第193-196页 |
(一) 船东互保协会纷纷降低或减少追加会费 | 第193-194页 |
(二) 国际保赔协会集团分保业务发生新变化 | 第194页 |
(三) 部分保赔协会走向非互助化 | 第194-195页 |
(四) 船壳机器险加入到保赔险:理性的回应 | 第195-196页 |
二、 中船保所面临的体制创新 | 第196-202页 |
(一) 界定互益型经济团体地位,赋予中船保独立的法人地位 | 第197-200页 |
(二) 修改《海商法》,将保赔险纳入海上保险法 | 第200页 |
(三) 完善《保险法》,立法承认相互保险社的形式 | 第200-202页 |
参考文献 | 第202-209页 |
后记 | 第209-21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