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商品归类的涵义和性质 | 第9-20页 |
一、商品归类的涵义 | 第9页 |
二、商品归类的机制 | 第9-12页 |
1、某一商品的归类依国际《协调制度》,理论上具有唯一性 | 第9-11页 |
2、我国从多方面着手努力实现《协调制度》预期的归类唯一性 | 第11-12页 |
三、海关商品归类的几种形式 | 第12-16页 |
1、通关环节归类审核 | 第13页 |
2、进出口商品预归类 | 第13-14页 |
3、商品归类行政裁定 | 第14页 |
4、总署商品归类决定 | 第14-15页 |
5、稽查缉私归类核定 | 第15-16页 |
四、商品归类的法律性质 | 第16-20页 |
1、商品归类属行政行为 | 第16页 |
2、商品归类系行政确认行为 | 第16-20页 |
第二章 由商品归类引起争议的几种情形 | 第20-25页 |
一、海关与其他执法部门就同一商品作出不同归类而产生争议 | 第20-21页 |
二、海关根据内部文件认定企业归类错误要求其补税而产生争议 | 第21页 |
三、海关对相同货物前批放行、后批以归类错误处罚而产生争议 | 第21-22页 |
四、海关对企业在异口岸的差别归类处罚或认定走私而产生争议 | 第22-25页 |
第三章 商品归类争议产生的原因 | 第25-31页 |
一、商品归类法律地位不明,导致争议解决缺乏权威决定主体 | 第25页 |
二、商品归类固有的技术性,导致争议产生不可避免 | 第25-26页 |
三、商品归类法律依据不明,导致争议频发 | 第26-28页 |
四、商品归类程序性规范严重缺乏,导致争议产生难以减少 | 第28-29页 |
五、商品归类法律责任规定不明,导致争议解决发生困难 | 第29-31页 |
第四章 商品归类争议的解决思路 | 第31-36页 |
一、确认海关对商品归类的权威地位,提高对归类工作的认识 | 第31页 |
二、整合现有繁杂的商品归类依据,形成统一的“大税则” | 第31-32页 |
三、扩大商品归类决定的有权机关范围,明确其法律效力 | 第32页 |
四、规范和完善商品归类程序,注重对相对人权利的保障 | 第32-33页 |
五、明确管理相对人对商品归类的正确性负有过错责任 | 第33-34页 |
六、进一步完善和拓宽解决商品归类争议的途径和渠道 | 第34-36页 |
结语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39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39-40页 |
致谢 | 第40-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