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6-7页 |
ABSTRACT | 第8-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 第11-21页 |
第一节 仲裁概述 | 第11-15页 |
一、仲裁的起源与发展 | 第11-12页 |
二、仲裁的法律性质 | 第12-15页 |
1、契约论 | 第12-13页 |
2、司法权论 | 第13页 |
3、混合论 | 第13-14页 |
4、自治理论 | 第14-15页 |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 | 第15-21页 |
一、界定仲裁的“国际性” | 第16-19页 |
1、以争议主体或仲裁地是否含有国际因素为标准 | 第17页 |
2、以引起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否含有国际因素为标准 | 第17-19页 |
二、界定仲裁的“商事性” | 第19-21页 |
第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 第21-26页 |
第1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概述 | 第21-23页 |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 | 第21页 |
二、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表现形式 | 第21-22页 |
1、仲裁条款 | 第21-22页 |
2、仲裁协议书 | 第22页 |
3、其他有关文件中包含的仲裁条款 | 第22页 |
三、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 第22-23页 |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 第23-26页 |
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的产生与发展 | 第23-24页 |
二、主合同无效情况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 第24-25页 |
三、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在实践中的适用与发展 | 第25-26页 |
第三章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要件的比较研究 | 第26-38页 |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成立的形式要件 | 第26-31页 |
一、有关国家商事仲裁立法对仲裁协议有效成立的形式要求 | 第26-28页 |
二、国际商事仲裁公约对仲裁协议有效成立的形式要求 | 第28-29页 |
三、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要求的最新实践与发展趋势 | 第29-31页 |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成立的实质要件 | 第31-38页 |
一、商事仲裁协议的主体合格 | 第31-33页 |
1、自然人缔结仲裁协议的行为能力 | 第31-32页 |
2、法人缔结仲裁协议的行为能力 | 第32-33页 |
二、商事仲裁协议的内容合法 | 第33-38页 |
1、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比较研究 | 第34-37页 |
2、有关国家对于仲裁协议内容的特殊要求 | 第37-38页 |
第四章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 第38-51页 |
第一节 法律选择方法 | 第39-44页 |
一、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单一论”与“分割论” | 第39-42页 |
1、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 第40-41页 |
2、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法律适用不具有独立性 | 第41-42页 |
二、依“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自主确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 第42页 |
三、以仲裁地法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 第42-43页 |
四、依法院地的冲突规则决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 第43-44页 |
第二节 法国的实体规则方法 | 第44-48页 |
一、实体规则方法(substance rules method)的产生 | 第44-45页 |
二、实体规则方法的具体适用 | 第45-48页 |
1、法院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时对实体规则方法的适用 | 第45-46页 |
2、仲裁员对实体规则方法的应用 | 第46-48页 |
第三节 实体规则方法与法律选择方法的结合 | 第48-49页 |
第四节 对上述三种方法的评述 | 第49-51页 |
第五章 中国关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规定与应做的改进 | 第51-55页 |
第一节 我国关于仲裁协议的法律规定与不足 | 第51-53页 |
一、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协议有效要件的要求过于苛刻 | 第52页 |
二、仲裁法未规定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规则 | 第52-53页 |
第二节 我国应对有关仲裁协议的立法规定进行的改进和完善 | 第53-55页 |
一、对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进行修正 | 第53-54页 |
二、规定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规则 | 第54-55页 |
结语 | 第55-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60页 |
致谢 | 第60-61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