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8-9页 |
ABSTRACT | 第9-10页 |
绪论 | 第11-13页 |
一、我国地方立法的发展历程 | 第13-16页 |
(一) 1949-1954:立法的多元分权阶段 | 第13-14页 |
(二) 1954-1979:立法的中央集权阶段 | 第14-15页 |
(三) 1979-2015:立法集权下的分权阶段 | 第15-16页 |
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权限 | 第16-21页 |
(一) 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理论基础 | 第16页 |
(二) 设区的市横向地方立法权限 | 第16-18页 |
1、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 | 第17-18页 |
2、"法律另有规定"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 | 第18页 |
3、原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法规规章继续有效 | 第18页 |
(三) 设区的市纵向地方立法权限 | 第18-21页 |
1、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纵向权限范围 | 第18-19页 |
2、设区的市立法不得涉及法律保留事项 | 第19页 |
3、设区的市立法权限需要遵循"不抵触"原则 | 第19-21页 |
三、赋予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现实需求 | 第21-25页 |
(一) 市场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求 | 第21-22页 |
(二) 弥补原有体制不足的客观需要 | 第22页 |
(三) 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 第22-23页 |
(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地方改革中引领作用 | 第23-25页 |
四、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25-34页 |
(一) 地方立法力量不足 | 第26-27页 |
(二) 第三方参与立法开展效果不好 | 第27-28页 |
(三) 立法草案质量低,范围简单,重复立法现象存在 | 第28-29页 |
(四) 部门利益法律化,立法项目、立法技术不规范 | 第29-30页 |
(五) 提案、审议、表决程序不规范,协商机制不健全 | 第30-31页 |
(六) 部门参与不积极,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 第31-34页 |
五、解决地方立法权中问题的措施 | 第34-42页 |
(一) 加强立法队伍建设 | 第34-35页 |
(二) 党政领导"一把手"要培养法治思维 | 第35页 |
(三) 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立法"模式 | 第35-36页 |
(四) 加强立法调研,提高立法质量 | 第36-37页 |
(五) 规范立法项目,提高立法效率,避免重复立法 | 第37页 |
(六) 严格规范地方立法程序,完善沟通协商机制 | 第37-39页 |
(七) 防范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强化人大主导地位,加强立法监督 | 第39-40页 |
(八) 积极探索建立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 | 第40-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后记 | 第45-46页 |
附件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