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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明代官员丁忧制度

内容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2页
一、明代官员丁忧去官守制制度考略第12-24页
 (一) 官员丁忧去官守制的丧服范围第12-14页
  1. “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忧”第12-13页
  2. “承荫入仕者”丁祖忧第13页
  3. “通于人情”之例外第13-14页
 (二) 官员丁忧守制的时限第14页
 (三) 官员丁忧的报丧程序第14-19页
  1. 百官遇丧:从“原籍审核,还报奔丧”到“闻讣即奔”,再到“京官勘合,外官有引”第14-16页
  2. 两京官员公差在外的报丧程序第16页
  3. 官员赴任遇丧的报丧程序第16-17页
  4. 官员报丧程序上重勘合、重保结第17-19页
 (四) 官员丁忧守制的禁止行为第19-24页
  1. 匿不举丧、诈丧之禁止第19-21页
  2. 居丧时参与朝廷祭享吉礼之禁止第21-22页
  3. 居丧时释服从吉、筵席作乐、男女混杂、饮食酒肉等忘哀从吉行为之禁止第22-23页
  4. 居丧娶妻、妾,别籍异财之禁止第23页
  5. 居丧从仕之禁止第23-24页
二、明代官员服阕起复复官制度考略第24-35页
 (一) 略辨“起复”之意第25-28页
  1. “起复”为“夺情”之意第25-26页
  2. “起复”为服满赴部候补、听用之意第26-27页
  3. “起复”为“服满起复复官”之意第27页
  4. 结论第27-28页
 (二) 官员服阙赴吏部候补听用第28-29页
 (三) 缺官选补,原品调任的复官途径第29-35页
  1. 缺官选补程序考第29-30页
  2. 服阙复除——原品调任第30-32页
  3. 原地原职及升品复官之例外第32-35页
三、明代官员夺情制度述略第35-50页
 (一) “夺情”的实质及其起源、发展第36-39页
  1. 丁忧为“经”,夺情为“权”第36-37页
  2. 经书中的“夺情”第37-38页
  3. 明前夺情之典概述第38-39页
 (二) 明代夺情制度考第39-50页
  1. 明朝夺情之概况第39-40页
  2. 明朝夺情启用条件第40-46页
  3. 孝礼对官员夺情任职的行为约束第46-50页
结语第50-52页
后记第52-53页
参考文献第53-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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