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导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基金的法律关系模式 | 第9-13页 |
第一节 基金的定义 | 第9-10页 |
第二节 基金的法律关系模式 | 第10-13页 |
一. 公司型基金的双层法律关系模式 | 第10-11页 |
二. 契约型基金的法律关系模式 | 第11-13页 |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 第13-16页 |
第一节 信赖义务的来源 | 第13-14页 |
第二节 信赖义务的内容 | 第14-16页 |
一. 忠实义务 | 第14-16页 |
二. 注意义务 | 第16页 |
第三章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 | 第16-22页 |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现实情况 | 第16-18页 |
第二节 基金管理不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 第18-19页 |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成因 | 第19-22页 |
一. 基金契约具有天然的不完全性和潜在的利益冲突 | 第19-20页 |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流于形式 | 第20-21页 |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无法落实 | 第21-22页 |
第四节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危害 | 第22页 |
第四章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规制 | 第22-25页 |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监管体系 | 第22-23页 |
第二节 完善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规制 | 第23-25页 |
一. 引入公司型基金 | 第23-24页 |
二. 加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监督作用 | 第24页 |
三. 强化基金托管人的独立地位 | 第24-25页 |
第五章 现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监督机制 | 第25-33页 |
第一节 事前监督机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第25-28页 |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制度实施现状 | 第25-27页 |
二. 完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制度的建议 | 第27-28页 |
第二节 事中监督机制——信息披露机制 | 第28-31页 |
一. 信息披露机制的实施现状 | 第29页 |
二.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议 | 第29-31页 |
第三节 事后救济机制——诉讼机制 | 第31-33页 |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诉讼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31-32页 |
二. 完善基金份额持有人诉讼制度的建议 | 第32-33页 |
第六章 其他完善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监督体系的建议 | 第33-36页 |
一. 在基金中建立类似于独立董事制度的独立受托人委员会制度 | 第34页 |
二. 加强证监会等行政机构的监管力度 | 第34-35页 |
三. 动员证券投资行业整体力量加强投资人教育 | 第35-36页 |
结语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40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0-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