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9页 |
ABSTRACT | 第9-11页 |
第一章 行政判决类型概述 | 第11-17页 |
第一节 行政判决类型的界定 | 第11-12页 |
一、行政判决类型的内涵 | 第11页 |
二、行政判决类型的外延 | 第11-12页 |
第二节 行政判决类型的理论基础 | 第12-14页 |
一、有权利必有救济原理 | 第12-13页 |
二、权利救济必须有效原理 | 第13-14页 |
第三节 行政判决类型的功能 | 第14-17页 |
一、加强公民公法上权利的保护 | 第14页 |
二、调整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 | 第14-15页 |
三、规范法院司法审查的运作 | 第15-17页 |
第二章 我国行政判决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17-25页 |
第一节 我国行政判决体系存在的问题 | 第17-20页 |
一、判决类型确立的标准不当 | 第17-18页 |
二、判决适用范围设置不合理 | 第18-19页 |
三、判决可操作性不强 | 第19-20页 |
第二节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20-25页 |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偏差 | 第20页 |
二、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研究的欠缺 | 第20-23页 |
三、行政诉讼目的的偏颇 | 第23-24页 |
四、诉讼类型化立法的滞后 | 第24-25页 |
第三章 域外行政判决类型的规定及其启示 | 第25-31页 |
第一节 域外相关规定 | 第25-29页 |
一、英国 | 第25-26页 |
二、美国 | 第26-27页 |
三、法国 | 第27页 |
四、德国 | 第27-28页 |
五、日本 | 第28-29页 |
第二节 域外行政判决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29-31页 |
一、重视原告的诉讼请求 | 第29页 |
二、正确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 第29页 |
三、明确规定判决的既判力 | 第29-30页 |
四、适当增加判决类型 | 第30-31页 |
第四章 我国行政判决类型的重构 | 第31-42页 |
第一节 整合现有的行政判决类型 | 第31-33页 |
一、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应取代维持判决和确认合法或者有效判决 | 第31-33页 |
二、取消确认无效判决 | 第33页 |
第二节 完善各种判决的适用条件 | 第33-40页 |
一、撤销判决 | 第33-35页 |
二、履行判决 | 第35-37页 |
三、变更判决 | 第37-39页 |
四、确认违法判决 | 第39-40页 |
第三节 增加判决类型 | 第40-42页 |
一、禁令判决 | 第40页 |
二、部分判决 | 第40-41页 |
三、补正判决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5页 |
致谢 | 第45-46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第46-47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