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法学各部门论文--民法论文

试论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理论

前言第1-9页
第一部分 物权行为的基本理论第9-21页
 一、物权行为是什么?第9-10页
 二、物权行为独立性第10-13页
  (一) 物权与债权性质上的区别决定了物权行为应独立于债权行为..第11-12页
  (二) 物权变动方式决定了物权行为应独立于债权行为第12-13页
 三、物权行为无因性第13-15页
  (一) 什么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第13-14页
  (二)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缘起第14-15页
 四、物权行为与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第15-18页
  (一) 法国模式第15-16页
  (二) 德国模式第16-17页
  (三) 瑞士模式第17-18页
 五、物权行为理论的价值第18-21页
第二部分 对物权行为理论及其无因性的争论第21-30页
 一、肯定说与否定说的观点第21-22页
 二、对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理论否定说的批判第22-30页
  (一) 物权行为理论并非是“学说理论对实际生活的凌辱”第22-23页
  (二) 对物权行为是人为的拟制之观点的批判第23-25页
  (三) 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不利于保护出卖人利益的看法第25-28页
  (四) 关于物权行为理论不可捉摸,难以为国民掌握的观点第28-30页
第三部分 物权行为无因性与善意取得第30-36页
 一、善意取得制度的发展和重要意义第30-31页
 二、我国是否承认善意取得制度第31-32页
 三、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取代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第32-36页
  (一) 物权行为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对保护交易安全的机理是完全不同的第32页
  (二) 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确定标准须有物权行为理论支持第32-34页
  (三) 不动产物权变动不适用善意取得第34页
  (四) 善意取得制度自身不周密的缺陷第34-36页
第四部分 物权行为无因性与不当得利第36-41页
 一、不当得利以物权行为无因性为理论基础第36-37页
 二、不当得利与物权行为无因性互为表里,不可分割第37-41页
  (一) 物权行为理论赋予不当得利尤其是基于给付的不当得利理论以积极的实际意义第38-39页
  (二) 不当得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物权行为无因性提出了要求第39页
  (三)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拓展了不当得利的空间第39-41页
第五部分 我国应否采纳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理论第41-45页
 (一) 有利于区别物权与债权,理顺了法律关系,从而准确的适用法律第41-42页
 (二) 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对稳定市场经济秩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第42页
 (三) 与其他制度相比,物权行为理论有其诸如使法律关系清晰保障交易安全等优点,并从理论上赋予相关制度以积极的意义第42页
 (四) 物权行为理论使物权法上的公示与公信制度充分的发挥了作用第42-43页
 (五) 物权行为能够解决法理上存在的矛盾第43页
 (六) 物权行为理论不仅在民法领域具有积极作用,同时,采纳这一理论,还有助于解决其它法律领域的问题,特别是经济法、行政法领域内的问题第43-45页
结语第45-46页
参考文献第46-47页

论文共47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水稻AtNCED3基因的遗传转化及其抗旱耐盐性初步研究
下一篇:小麦T型细胞质雄性不育育性恢复基因的SSR标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