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0页 |
第一章 普通法简介 | 第10-21页 |
第一节 普通法的形成与发展 | 第10-12页 |
一、 普通法的定义 | 第10页 |
二、 普通法的产生 | 第10-11页 |
三、 普通法的发展 | 第11-12页 |
第二节 普通法传统的内容 | 第12-21页 |
一、 普通法传统的载体:形式非系统性、效力普遍性与内容确定性 | 第13-14页 |
二、 程序先于权利:令状制度 | 第14页 |
三、 陪审制度 | 第14-15页 |
四、 法律至上 | 第15-16页 |
五、 遵循先例和拟制:普通法保持稳定和发展的机制 | 第16-18页 |
六、 专业的法律职业工作者:普通法传统得以存在的基础 | 第18-19页 |
七、 普通法传统的哲学:经验主义的思维方式 | 第19-21页 |
第二章 英国宪政简介 | 第21-29页 |
第一节 宪政的概念及英国宪政 | 第21-24页 |
一、 宪政的含义 | 第21-22页 |
二、 英国宪政的内容 | 第22-24页 |
第二节 英国宪政的特点 | 第24-29页 |
一、 英国宪政的原生性 | 第24-26页 |
二、 宪政的形式与内容的不一致性 | 第26-27页 |
三、 议会主权在整个宪政制度中的主导地位 | 第27-28页 |
四、 非系统性和累积性 | 第28-29页 |
第三章 普通法传统对英国宪政的影响及对中国宪政建设的启示 | 第29-43页 |
第一节 普通法传统决定了英国宪政的原生性 | 第29-36页 |
一、 普通法的宪政因素 | 第29-32页 |
二、 普通法是个人权利的来源 | 第32-34页 |
三、 普通法的统一性是宪政赖以建立的前提 | 第34-35页 |
四、 普通法是议会同国王斗争的武器 | 第35-36页 |
第二节 普通法对宪政秩序的维续作用 | 第36-41页 |
一、 独立的司法机关是宪政的保障 | 第36-37页 |
二、 宪政的宽容精神与宪政的维续机制 | 第37-39页 |
三、 普通法决定了英国宪政的走向 | 第39-41页 |
第三节 英国宪政对我国宪政建设的启示 | 第41-43页 |
结语 | 第43-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