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8-11页 |
(一)实用价值及理论意义 | 第8页 |
(二)已有的文献综述 | 第8-9页 |
(三)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 第9-11页 |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基础 | 第11-16页 |
(一)客体的法律属性: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第11-12页 |
1.国有建设用地的涵义及地位 | 第11-12页 |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流转 | 第12页 |
(二)客体的权属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 第12-16页 |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取得 | 第13页 |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偿取得 | 第13-16页 |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的法源 | 第16-22页 |
(一)历史沿革:改革开放后土地交易契约立法的演变 | 第16-20页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 | 第16-17页 |
2.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应规定 | 第17-19页 |
3.各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应规定 | 第19-20页 |
(二)实践成果:“净地”法律概念理论特征的形成 | 第20-22页 |
1.土地权利清晰 | 第20页 |
2.安置补偿落实到位 | 第20页 |
3.没有法律经济纠纷 | 第20页 |
4.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 | 第20-21页 |
5.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 | 第21-22页 |
三、当前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土地交付存在的问题 | 第22-26页 |
(一)问题的引出:典型案例 | 第22-23页 |
(二)存在纠纷的具体类型 | 第23-26页 |
1.关于“净地”标准的具体适用存有争议 | 第23-24页 |
2.“毛地”挂牌、“净地”交付的现象普遍存在 | 第24页 |
3.“毛地”出让现象仍然存在,土地无法交付,或交付后无法开工 | 第24-25页 |
4.土地交付后,因政府规划等发生变化,导致受让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 第25-26页 |
四、解决土地交付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 第26-33页 |
(一)土地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制度 | 第26-28页 |
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维护土地交易市场 | 第26-27页 |
2.科学合理进行土地储备 | 第27-28页 |
(二)政府应加强建设用地批后供后监管 | 第28-29页 |
(三)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司法保障 | 第29-33页 |
1.准确把握“净地”的法定内涵 | 第29-30页 |
2.正确认定“毛地”出让合同的效力 | 第30-31页 |
3.正确对待建设用地交地记录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第31页 |
4.根据合同约定,合理确定违约责任,但慎用合同全部解除原则 | 第31-32页 |
5.人民法院应独立行使审判权,同时应重视化解矛盾,联合相关部门多做调解工作 | 第32-33页 |
五、结束语 | 第33-34页 |
六、参考文献 | 第34-36页 |
致谢 | 第36-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