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12页 |
第一章 小额诉讼程序的含义、特点及历史发展 | 第12-16页 |
一、小额诉讼程序的含义及特点 | 第12-13页 |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历史发展 | 第13-16页 |
第二章 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诉讼程序的比较 | 第16-20页 |
一、二者关系的有关规定和理解 | 第16-17页 |
二、二者关系的具体分析 | 第17-20页 |
(一) 二者的理念基础不一样 | 第17-18页 |
(二) 二者的适用范围有所不同 | 第18页 |
(三) 二者在简易化程度上规定不同 | 第18页 |
(四) 二者在具体审理方式上规定不同 | 第18-19页 |
(五) 二者对上诉的限制规定不同 | 第19-20页 |
第三章 小额诉讼程序的法理基础及有关问题的理论探讨 | 第20-28页 |
一、小额诉讼程序的法理基础 | 第20-25页 |
(一) 公民平等的接近司法之保障 | 第20-21页 |
(二) 程序效益性理论 | 第21-22页 |
(三) 费用相当原理 | 第22-23页 |
(四) 不同类型的案件适用不同程序的原理 | 第23-24页 |
(五) 程序选择权之法理 | 第24-25页 |
(六) 彻底解决纠纷之原理 | 第25页 |
二、有关问题的理论探讨 | 第25-28页 |
(一) 小额诉讼程序的公平性 | 第25-26页 |
(二) 小额诉讼程序的滥诉性 | 第26-28页 |
第四章 小额诉讼程序的比较研究 | 第28-39页 |
一、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例 | 第28-34页 |
(一) 英国的小额索赔审理制 | 第28-29页 |
(二) 日本的小额诉讼特则 | 第29-31页 |
(三) 美国的小额诉讼程序 | 第31-33页 |
(四) 台湾的小额诉讼程序 | 第33-34页 |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共性 | 第34-36页 |
(一) 范围比较单一,且有法定最高限额 | 第35页 |
(二) 程序更加简便灵活,强调法院的作用 | 第35页 |
(三) 注重调解,促进纠纷的彻底解决 | 第35-36页 |
(四) 支持当事人本人诉讼,并注重便利当事人诉讼 | 第36页 |
(五) 证据方面有特殊规定 | 第36页 |
三、小额诉讼程序规定的差异 | 第36-39页 |
(一)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是否具有任意性的规定不同 | 第36-37页 |
(二) 审级规定不同 | 第37页 |
(三) 是否有次数限制不同 | 第37-38页 |
(四) 是否有专门的判决支付方式不同 | 第38页 |
(五) 是否有初期审理程序不同 | 第38-39页 |
第五章 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的现状及构建的基本设想 | 第39-52页 |
一、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的现状 | 第39-42页 |
(一) 我国审理小额案件的立法现状 | 第39-40页 |
(二) 我国审理小额案件的实践现状 | 第40-42页 |
二、我国建立小额诉讼程序的意义 | 第42-43页 |
(一) 设立小额诉讼程序有利于弥补我国法律的漏洞 | 第42页 |
(二) 小额诉讼程序为公民实现自己的权利提供了保障 | 第42页 |
(三) 设立小额诉讼程序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改善我国的法律环境 | 第42页 |
(四) 设立小额诉讼程序符合现代司法发展的潮流 | 第42-43页 |
三、构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设想 | 第43-52页 |
(一) 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体例 | 第43页 |
(二)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 第43-45页 |
(三) 小额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模式(程序选择权问题) | 第45-46页 |
(四) 实行特殊的管辖原则 | 第46-47页 |
(五) 支持当事人本人参加诉讼,但不禁止律师参加诉讼 | 第47-48页 |
(六) 禁止上诉,提供适当的错误裁判的救济渠道 | 第48页 |
(七) 注重建立小额诉讼程序易于履行的机制 | 第48-49页 |
(八) 公司具有小额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但是应该加以限制 | 第49-50页 |
(九) 简化诉讼程序,加快诉讼进程 | 第50-52页 |
结论 | 第52-53页 |
主要参考资料 | 第53-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