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序言 | 第10-11页 |
一、C市法院民事诉调衔接机制运作的基本概况 | 第11-16页 |
(一)诉调衔接机制解决案件的主要类型 | 第11-14页 |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 | 第11-12页 |
2.保险纠纷类案件 | 第12页 |
3.劳动争议类案件 | 第12-13页 |
4.婚姻家庭类案件 | 第13-14页 |
(二)近几年法院诉调衔接机制的运作 | 第14-16页 |
1.2013年全市法院运用诉调衔接机制解决纠纷情况 | 第14页 |
2.2014年全市法院运用诉调衔接机制解决纠纷情况 | 第14页 |
3.2015年 1—4 月全市法院运用诉调衔接机制解决纠纷情况 | 第14-16页 |
二、C市民事诉调衔接机制中反映出的问题 | 第16-21页 |
(一)C市法院民事诉调衔接运行的立法的不足 | 第16-19页 |
1.法律程序可操作性不强 | 第16-17页 |
2.调解案件的范围模糊 | 第17-18页 |
3.调解期限无限定 | 第18页 |
4.法院定位不明确 | 第18-19页 |
5.当事人权利保障不足 | 第19页 |
(二)诉调衔接机制的相关的保障机制不完善 | 第19-21页 |
1.监督机制匮乏 | 第19-20页 |
2.组织机构经费、人员配备不健全 | 第20-21页 |
三、民事诉调衔接机制的完善建议 | 第21-26页 |
(一)完善民事诉调衔接制度 | 第21-24页 |
1.规定诉调衔接工作的程序设置 | 第21-22页 |
2.细化诉前调解案件的类型 | 第22-23页 |
3.限定诉前调解案件的期限 | 第23页 |
4.明确法院的定位 | 第23-24页 |
5.确保当事人的自愿调解机制 | 第24页 |
(二)积极建设民事诉调衔接工作的保障机制 | 第24-26页 |
1.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 第24-25页 |
2.增加组织机构经费配置并优化人员配备 | 第25-26页 |
结语 | 第26-27页 |
参考文献 | 第27-29页 |
致谢 | 第29-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