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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问题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导言第11-12页
第一章 现状考察: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立法轮廓与司法困境第12-25页
 第一节 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基本立法轮廓第12-18页
  一、1979 年《刑事诉讼法》——被动撤回起诉权第12页
  二、1996 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取消撤回起诉权第12-13页
  三、1998 和1999 两高司法解释——主动但受限撤回起诉权第13-15页
  四、2007 年最高检指导意见——细化撤回起诉权第15-18页
 第二节 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凸显的司法困境第18-25页
  一、立法缺失,司法解释简约第18-19页
  二、适用任意,条件规定不周延第19-20页
  三、检法主导,制约监督程序缺位第20-21页
  四、权力滥用,规避无罪判决第21-22页
  五、时限过宽,公诉僭越审判第22页
  六、效力存疑,后续处理混乱第22-23页
  七、说理贫乏,文书内容格式化第23-25页
第二章 法理透视: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正当性基础与效力辨析第25-33页
 第一节 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正当性基础第25-30页
  一、现代公诉权裁量性与主动性的应有之义第25-26页
  二、控审分离诉讼格局的配套补充第26页
  三、起诉便宜主义的逻辑自然延伸第26-28页
  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显性发挥第28-29页
  五、刑事诉讼效率价值追求的程序体现第29-30页
 第二节 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法律效力辨析第30-33页
  一、撤回起诉权的法律性质——程序请求权第30-31页
  二、撤回起诉的法律效果——诉讼程序终止第31-33页
第三章 比较研究:两大法系国家的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第33-41页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第33-36页
  一、法国第33-34页
  二、德国第34-35页
  三、日本第35-36页
  四、台湾地区第36页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第36-41页
  一、英国第36-38页
  二、美国第38-41页
第四章 理性回归:我国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第41-50页
 第一节 转换撤回起诉制度的立法载体第41-42页
  一、司法解释确立撤回起诉制度广受诟病第41-42页
  二、遵循程序法定主义,修改刑事诉讼法显性肯定撤回起诉制度第42页
 第二节 周延撤回起诉制度的适用情形第42-44页
 第三节 规范撤回起诉制度的具体程序第44-46页
  一、启动主体单一化第44页
  二、启动时间阶段化第44-45页
  三、撤诉理由具体化第45-46页
  四、法律效果及时化第46页
 第四节 强化撤回起诉制度的制约机制第46-48页
  一、内外部制约并举第46-47页
  二、赋予被告人、被害人程序救济权第47-48页
 第五节 提高撤诉后再行起诉的门槛设置第48-50页
  一、必须是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诉案件第48页
  二、发现新的重要事实或重要证据第48-49页
  三、再行起诉以一次为限第49-50页
结语第50-51页
参考文献第51-55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5-56页
后记第56-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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