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部分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概述 | 第9-14页 |
一、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主要原因 | 第9-10页 |
(一) 金融的不确定性和脆弱性决定了其市场退出的必然 | 第9-10页 |
(二) 金融业的特殊性和稳健性决定了必须做好市场退出的准备 | 第10页 |
(三)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是金融结构调整的结果 | 第10页 |
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主要形式 | 第10-14页 |
(一) 解散 | 第11页 |
(二) 撤销 | 第11-12页 |
(三) 破产 | 第12-14页 |
第二部分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关键问题分析 | 第14-17页 |
第三部分 国外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相关立法 | 第17-21页 |
一、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清算方面 | 第17页 |
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组织机构方面 | 第17-18页 |
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遵循的标准、援助资金的来源及损失分担方面 | 第18-20页 |
四、对不良债权的管理方面 | 第20-21页 |
第四部分 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相关立法、实践及问题分析 | 第21-27页 |
一、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相关立法介绍 | 第21-22页 |
二、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实例 | 第22-23页 |
三、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23-27页 |
(一)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 | 第23页 |
(二) 金融监管当局的定位职责不明确,且缺乏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的配套机制 | 第23-24页 |
(三) 依然沿用政府主导下的市场退出机制 | 第24-25页 |
(四) 处理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主要手段存在缺陷 | 第25页 |
(五) 援助资金单一且具有“准财政补贴”性质 | 第25-26页 |
(六) 分散化的不良债权管理 | 第26-27页 |
第五部分 对完善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构想 | 第27-37页 |
一、完善各项金融监管制度 | 第27-29页 |
(一) 建立中国特色的金融危机评估系统 | 第28页 |
(二) 建立金融危机预警机制 | 第28-29页 |
二、改进我国金融机构危机救助法律制度 | 第29-34页 |
(一) 制定《存款保险条例》,建立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 | 第29-32页 |
(二) 改革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 | 第32-33页 |
(三) 制定《金融机构接管条例》,完善对危机金融机构的接管制度 | 第33-34页 |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责任追究法律制度 | 第34-35页 |
四、制定包括《金融机构破产法》在内的市场退出法律法规,促使市场退出依法有序规范进行 | 第35-37页 |
结语 | 第37-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40页 |
致谢 | 第40-41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