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第1-6页 |
| abstract | 第6-11页 |
| 序言 | 第11-15页 |
| 一、研究的背景 | 第11-12页 |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12-13页 |
| 三、研究的方法 | 第13-15页 |
| 第一章 区县人大财政监督权的概述 | 第15-23页 |
| 第一节 定义和内涵 | 第15-17页 |
| 一、财政监督权的定义 | 第15-16页 |
| 二、监督的主客体 | 第16页 |
| 三、监督的范围和事项 | 第16-17页 |
| 四、监督的结果 | 第17页 |
| 第二节 审议程序 | 第17-19页 |
| 一、人民代表大会开展预算审议的程序(见表一) | 第18页 |
| 二、人大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程序(见表二) | 第18-19页 |
| 三、人大常委会开展决算审议程序(见表三) | 第19页 |
| 第三节 监督原则 | 第19-21页 |
| 一、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 第19-20页 |
| 二、依法实施审查监督的原则 | 第20页 |
| 三、督促工作的原则 | 第20页 |
| 四、本级监督的原则 | 第20-21页 |
| 第四节 实现条件 | 第21-23页 |
| 一、监督权力法治化 | 第21页 |
| 二、监督主体尽职 | 第21-22页 |
| 三、监督客体到位 | 第22页 |
| 四、工作环境协调 | 第22-23页 |
| 第二章 区县人大行使财政监督权的现状 | 第23-37页 |
| 第一节 区县人大行使财政监督权所取得的进展 | 第23-27页 |
| 一、对财政监督从讳言趋于直面 | 第23页 |
| 二、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迈进 | 第23-24页 |
| 三、预算编制和执行从不公开转向透明 | 第24-26页 |
| 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还在不断开拓创新 | 第26-27页 |
| 第二节 现阶段区县人大行使财政监督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27-29页 |
| 一、监督主客体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 第27页 |
| 二、监督主体的素质还不适应监督的实际要求 | 第27-28页 |
| 三、审议时间和质量得不到保证 | 第28页 |
| 四、监督的整体合力尚未形成 | 第28-29页 |
| 五、财政监督手段过于柔性 | 第29页 |
| 第三节 阻碍区县人大财政监督权发挥作用的因素分析 | 第29-37页 |
| 一、法治层面的主客观因素,阻碍了财政监督权的充分行使 | 第29-31页 |
| 二、地方权力运作体制的不顺,制约了财政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 第31-34页 |
| 三、监督权力运行机制不活,影响了财政监督权的行使效果 | 第34-37页 |
| 第三章 完善区县人大财政监督权行使的若干思考 | 第37-46页 |
| 第一节 营造有利于财政监督的法治氛围 | 第37-39页 |
| 一、广泛宣传,让民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 第37-38页 |
| 二、强化执行,让法定职权落到实处 | 第38页 |
| 三、积极建议,让财政监督立法更趋完善 | 第38-39页 |
| 第二节 健全和完善监督主体的工作机制 | 第39-43页 |
|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监督的各项运作机制和操作程序 | 第39-41页 |
| 二、扩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 | 第41-42页 |
| 三、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参与知情机制 | 第42页 |
| 四、建立专家学者和社会智力资源的外脑借助机制 | 第42-43页 |
| 第三节 规范监督客体的行为 | 第43-44页 |
| 一、建立政府会议向人大代表开放制度 | 第43页 |
| 二、健全政府负责人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询问制度 | 第43页 |
| 三、建立快速回应人大的审议和视察意见制度 | 第43-44页 |
| 第四节 理顺监督工作与外部环境关系 | 第44-46页 |
|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和人大的关系 | 第44-45页 |
| 二、建立与专业监督部门合作的机制 | 第45-46页 |
| 结语 | 第46-48页 |
| 参考文献 | 第48-52页 |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2-53页 |
| 后记 | 第53页 |